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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南充市民政局为民做主!民政局太黑暗了![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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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办事,没有关系,不送钱,太难了!我本人想按政策办一个十几个人的小养老院,却受到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处处刁难,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张潜文,唐彬杰,你们还是共产党的官吗?老百姓像狗一样给你们说好话,摇尾巴!你们还是刁难!我本人跑路70多次!真心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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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顺庆区民政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9月19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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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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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9 18:0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
关于“麻辣社区”网帖“请南充市民政局为民做主!民政局太黑暗了!”相关情况的说明

2019年9月19日,网友“佰仟”在“麻辣社区”发帖“请南充市民政局为民做主!民政局太黑暗了!”,我局高度重视,经核查,该网友与在麻辣社区的发帖“民政局办事,没有关系,不送钱太难了!!”系同一人高世明,我局已经进行回复,现将相关情况再次说明如下:
一、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养老机构投资指南》,进行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不存在任何“找关系、送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网友“君子兰”于2019年5月28日向我局提交《养老院申请书》,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暂行管理条例》准备了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材料。2019年6月12日,我局印发了《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书》(南民发〔2019〕79号),核准养老院登记名称,并告知当事人准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按照(民函〔2019〕1号)文件和《四川省养老机构投资指南》要求,2019年7月18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和当事人一同到顺庆区长征路7号团结1-8号(养老院举办地)进行实地踏勘,该房屋老旧、卫生环境条件不达标,且对面就是团结大酒店停车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不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我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分别当面告知高世明踏勘结果,并建议重新选址,高世明本人表示知晓,并取回了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三、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场所,机构房屋在环境、卫生、安全方面有一定的要求,高世明在申办养老院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屡次向其传达、解释相关政策。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养老行业是朝阳产业,政府鼓励民间资本进行投资,投资兴办要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养老机构投资指南》精神,落实相关服务要求,以保障机构老年人的入住安全和生活质量。

附件1:高世明提交的《养老机构申请书》
附件2:高世明开办的养老机构预核名相关资料
附件3:实地踏勘相关图片


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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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9 07: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无理取闹!条件不具备谁给你办!网络社会不是法外之地,胡说八道要被追责!

发表于 2019-9-19 08:17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是条件不允许吧

发表于 2019-9-19 08: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全条件不达标,逼到牯牛下儿。

发表于 2019-9-19 08: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创业是好事,但是得满足最基本的条件,更不能因为自己的问题而迁怒甚至诬蔑办事机构乃至负责人,这样,这个人品有点那个了。

发表于 2019-9-19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局也应该出来说句话,如果是造谣中伤,应该正式回复一下以正视听,如果真说楼主所说,也应该把相关工作人员的处理结果通报一下吧。

发表于 2019-9-19 11:3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楼主说的问题,真实性不大。这年月,只要你符合条件,谁会像笨蛋一样去卡你呢?
发表于 2019-9-19 14:25 | 显示全部楼层
民政局还是该出来说明一下,到底有没有问题,
发表于 2019-9-19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帖子在这个论坛上已经出现过好几次了,民政局也回复了的,楼主还是不要再发这样的为好,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发表于 2019-9-19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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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9 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
关于“麻辣社区”网帖“请南充市民政局为民做主!民政局太黑暗了!”相关情况的说明

2019年9月19日,网友“佰仟”在“麻辣社区”发帖“请南充市民政局为民做主!民政局太黑暗了!”,我局高度重视,经核查,该网友与在麻辣社区的发帖“民政局办事,没有关系,不送钱太难了!!”系同一人高世明,我局已经进行回复,现将相关情况再次说明如下:
一、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养老机构投资指南》,进行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和备案管理工作,不存在任何“找关系、送钱”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网友“君子兰”于2019年5月28日向我局提交《养老院申请书》,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暂行管理条例》准备了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材料。2019年6月12日,我局印发了《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社会组织名称预登记通知书》(南民发〔2019〕79号),核准养老院登记名称,并告知当事人准备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申请材料。按照(民函〔2019〕1号)文件和《四川省养老机构投资指南》要求,2019年7月18日,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和当事人一同到顺庆区长征路7号团结1-8号(养老院举办地)进行实地踏勘,该房屋老旧、卫生环境条件不达标,且对面就是团结大酒店停车场、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不适宜老年人集中居住,我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股室工作人员分别当面告知高世明踏勘结果,并建议重新选址,高世明本人表示知晓,并取回了成立登记申请材料。
三、养老机构作为老年人集中居住的场所,机构房屋在环境、卫生、安全方面有一定的要求,高世明在申办养老院的过程中,相关工作人员屡次向其传达、解释相关政策。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养老行业是朝阳产业,政府鼓励民间资本进行投资,投资兴办要按照《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和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养老机构投资指南》精神,落实相关服务要求,以保障机构老年人的入住安全和生活质量。

附件1:高世明提交的《养老机构申请书》
附件2:高世明开办的养老机构预核名相关资料
附件3:实地踏勘相关图片


南充市顺庆区民政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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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9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条件太差。污蔑诽谤,应绳之以法
关羽(匿名发布)
关羽(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9-19 18:12
ston 发表于 2019-9-19 18:09
条件太差。污蔑诽谤,应绳之以法

为撒不早点说害的别人花那么多时间,跑几十次来办理这个事,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么?如果莫证据为什么而别人敢点名道姓的告
达摩(匿名发布)
达摩(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19-9-19 18:12
下里巴人天意 发表于 2019-9-19 14:56
这个帖子在这个论坛上已经出现过好几次了,民政局也回复了的,楼主还是不要再发这样的为好,网络不是法外之 ...

为撒不早点说害的别人花那么多时间,跑几十次来办理这个事,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么?如果莫证据为什么而别人敢点名道姓的告

发表于 2019-9-19 18: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本来在西山风景区那里找了个农家乐,民政局刁难我!说要营业房!我没有办法!只有去找营业房!地方也给民政局说了的!地方距离民政局一条街,走路不到5分钟,他们给我的回复是!只认营业房!等我把营业房租了!租金付了!他们又说要不得!不合格!现在又让我去城外找农家房!

发表于 2019-9-19 18: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想办养老院!每次都是像狗一样!生怕话说重了,给他们说好话!

发表于 2019-9-19 19: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9-19 19: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9-20 09: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环保局,食品卫生局,消防局,住建局!我都一一办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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