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惜你连脸都不敢露……
这样跟你说吧,一个人,面对本案所表现出的事实,只要不弱智,只要不别有用心,都能得出跟我一样的结论。
专业干警办案,可以搞错讯问时间,算不是低级错误?可以搞错房间,算不算低级错误?甚至可以搞错干警自己的名字,算不算低级错误?不了解办案程序,非法留置,算不算低级错误?篡改档案页码,加塞文件被发现算不算低级错误?咱们且还不谈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出庭时人员安排的不妥等等。
这些加一块,如果够不上低级错误的结论的话,这世上也没有低级错误一说了。大家都象小朋友一样玩过家家,错了就算了,岂不一团和气?
所谓中立,是在不了解双方情况时,须客观表达。在充分了解了状况的基础上,表明立场,同样天经地义。
如果你愿意理性讨论,咱们可以要求双方都提供相应的 言正扌居 ,就具体的部分展开研讨。如果你坚持认为我“擅自在网络上随意制度,甚至恶意中伤“,你恐怕需要提供 言正扌居 支撑你的说法。
最后说一句,我不接受你的建议,我认为公民有权在网络上讨论任何问题,哪怕有人不爱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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