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领导们的关心,以及及时的回复。但这里我想向南充市高坪机场后续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提几点不成熟的看法:
第一:“南充市高坪机场后续工作推进领导小组”是什么机构?负责人是谁?有无公章,回复不盖章,是否官方权威发布?
第二:“拆迁户代表”是哪些代表?“绝大多数是满意的”,是哪些人满意?是拆迁户大多数满意,还是“拆迁户被你们代表了,然后满意了”?或者说你们亲自代表了人民?请拿出征求意见听证会相关证据来。(拆迁户签字了吗?有无听证会记录?有无投票程序?多少人反对,多少人赞同?你们是否真的体恤民情,真的针求了我们意见的?是哪一级政府开会研究的?我们想知道。)
第三:这里我有个疑问,就算第二条走了正规程序,这种举手表决的方式是否合法?我们的拆迁协议明确了还房地点,产权性质的(只有两种产权,一是国有出让,国有出让产权置换国有出让产权,一是集体土地)。假如象你们所说的,“大多数人同意”。如果我们国有出让土地拆迁户或者集体土地拆迁户不同意,还是要求按拆迁协议执行。难道我们违法了吗?还是你们违法?如果懂法律的网友们,你们可查询下《合同法》、《物权法》,欢迎发贴留言。答案我想不言而喻。当然,如果政府以公文或公告,或任何具有正式法律效力的方式要求我们拆迁户必须选择物流园三期还房,那有另当别论。当然,我们保留行政诉讼的权利,一切要依法办事,现在的中国要求依法治国哈。当然,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想法,如果拆迁户自己愿意选择,那又另当别论。但是,我们商住拆迁户不同意,也不能古打成招,强行要求我们干嘛。
第四:相关机构回复说办证程序说得很轻松,先办国有划拨土地,再办国有出让土地,商住性质。还房时间用了“预计”,那么前面办证的时间有没有“预计”?这个程序我想只有国土部门最清楚。有没有可能性?预计是多久?我想再请广大网友留言。特别是近几年,近六七年,或者近十几年家里如果有政府还房的网友们?你们家办证了吗?你们家办证了吗?你们家办证了吗?当然说句公道话,集体土地拆迁的,政府可能要给你们办证,虽然有可能拖得久点,这是惠民的,因为以前的证就是集体土地。但是,我们本来就是国有出让土地商住房啊?我们的基本权利,谁来保障?就象你们回复几句就轻松了?下来过后,能不能给我们签个有保障的法律协议,在两年内办好?或者五年内办好?或者十年内办好?相关领导敢不敢签字保证?我们的要求不过份啊?我们是在保护我们的合法利益啊!!!我们也不敢让领导们为难啊!我们也不想这么辛苦啊,但我们的宝贵财富,我们的合法财产不能这样蒙受巨大损失啊?各位领导,将心比心,换位思考下,假如你是我们,你们准备怎么办啊?这些财富是我们留给子孙后代的合法财产,也是我们父辈、祖辈留给我们的合法财产,你们于心可忍吗?我们本不想给政府添麻烦,但是我们确实是迫于无耐啊!!!我们只能去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了啊!
添麻烦了,如果网上回复不清楚,我们下来给您们汇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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