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的要求是要求肇事车辆垫付伤者的医疗费用吧?
很遗憾,现行法律法规没有肇事车辆必须垫付伤者医疗费用的规定。
楼上很多朋友的观点和建议都很有建设性,我提一点浅薄的意见。
一是楼主与肇事车主见过面,肇事车辆是否购买商业保险,购买多少赔付额度的商业保险?如果有购买商业险且商业险赔付额能支付起伤者医疗费(家用车现在一般都100万的三者险,我个人买的150万且节假日翻倍),那么我个人觉得可以在保险公司、事故双方、交警四方共同见证下解决这个问题,自己多留个心眼录音录像或者请律师。
二是没有购买商业险,只有交强险的赔付,这个就比较麻烦了,一旦超过交强险的赔付额度,剩余的部分需要车主自行赔付,那这个就麻烦,一般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后就要协商相关赔偿责任,主要包含伤者的治疗费用和相关赔偿,治疗费用在楼主的描述中不明确到底要多少,相关赔偿更是没有底的数字(伤者希望多赔偿、车主希望少支付),这种情况你懂的。
另多一句嘴介绍发生交通事故后“三不一没有”(不看望、不垫付、不协商,没有钱),讨论的前提是已经购买了足额的商业险。为什么现在很多人坚持“三不一没有”,在购买足额的商业险情况下,交通责任划分清楚,那么肇事车主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车主为这种赔偿购买了商业险,那么保险公司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赔偿就是了,车主也并不因赔偿而倾家荡产等。不垫付是当车主进行垫付后,保险公司并不会对车主垫付的所有的钱进行赔付,那这部分钱就是车主自己的损失,且常有报道伤者住院一住住两年,要求肇事者对糖尿病、高血压治疗(别笑,你仔细想想身边人是否有这种情况);不看望是交通事故后,车主如果贸然去看望,双方在医院等地方起争执,车主被伤者家属打一顿的事情屡见不鲜(我亲眼见过),这个车主挨打、打伤的损失是没有保险公司理赔的;不协商,并不是指都不协商,而是不单独协商,应该在保险公司、车主、伤者、交警几方都在的情况下进行协商,车主该赔偿多少钱,都是由保险公司赔偿,车主与伤者其实在赔偿上没有争论,如果私下里进行协商,协商赔偿的金额保险公司并不会全额赔偿,几方都在场的情况下,那这个问题就容易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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