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1.假设这个说明为真,但购房合同里面注明的日期,购房者是以此和开发商签订的合同,若错误,那这个合同就存在错误,可以要求退款和赔偿;2.1999年就出让了,你说2009年出让,还可以理解;3.不严肃,形同儿戏,使用年这么重要的事居然会写错?田某某,你认为大家都是啥子。更有可能是,如果1999年出让属实,那田某某是明知道这个事实,故意将合同里的使用年限写错,好利于楼盘的销售和价格的抬高;4.此事对于开发商,主要是从合同层面要求赔偿,因为该购房者造成重大错误认识,对于相关政府部门则追究责任,一个说明就能顺利过关,希望纪委介入这件事;5.要求相关部门说明这块土地的来龙去脉,不能这段时间没有提“两转一提一抓”活动了,就不积极作为了,也不要因为舆论逼急了才出面说明,像公众一直期待知道孙小果生父和家庭背景的通告,云南当地才千呼万唤才通报,但至少回应了公众关切,故也希望相关政府部门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毕竟东南片区太多楼盘购房者有意见,如最近比较突出的逸兴花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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