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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q厚德载物

[群众呼声] 至通江县政府,诺江镇城东村霸到底能不能管,坏破坏公设施建设。[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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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14 20: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街道 发表于 2019-5-14 13:44
上次孙辉书记下乡视察工作,路过春长坪街,就喊诺江镇街道出面整治。我们丢垃圾确实很远不方便,中间确实需 ...

但愿能够得到解决

发表于 2019-5-14 23: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家人太霸道,不但不孝敬老人反而还殴打老人。就连还在实验中学就读的孙子都跟其父母殴打自己婆婆。这与当地居委村支两委的领导对基层工作不到位及实验中学的教育范围不全面有很大关系。望其有关部门正确对待,让这个社更文明、和谐

发表于 2019-5-15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网友反映“至通江县政府,诺江镇城东村霸到底能不能管,

坏破坏公设施建设”一帖的回复




网友“q厚德载物”:
    你在本论坛反映的“至通江县政府,诺江镇城东村霸到底能不能管,坏破坏公设施建设”一事已知悉,我镇高度重视,已组织专人调查核实,将尽快处理,并将结果予以公示。

                                       诺江镇党政办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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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5-15 22: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诺江镇党政办 发表于 2019-5-15 10:59
关于网友反映“至通江县政府,诺江镇城东村霸到底能不能管,
坏破坏公设施建设”一帖的回复

感谢您的回复。希望能尽快处理,将村霸恶霸绳之以法,为民除害。损坏公物理应按照原价的三倍赔偿,并予以行政拘留警告。
发表于 2019-5-16 12: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不是刚才过来调查解决了?我看没得啥子卵用啊,穿制服的来了还有镇上派的人过来,都没得啥用。人家还是雪得很嘛,反而还跳得老高了。楼主估计不了解,这个薛云家里明显是来敲诈钱的,听说你们城东村那边搞建设的被他们敲诈勒索了不少的钱。那个何宗生就像那名人一样耀眼,真不知道怎么做人的,路都是断完了的,无事不整,明显也是想去骗钱,勒索国家钱财。

发表于 2019-5-16 12: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看到上面下来的领导,好像对他们起不到好大个作用,看他们有多凶,多厉害,好像是管不住。

2018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9-5-17 0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两天过去了,结果好久公示?

发表于 2019-5-17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民粹主义”是当前社会的一大毒瘤,因为它数量极多,触及到每个老百姓生活的方方面面,它比老虎苍蝇危害更大,建议国家立法给予坚决打击。社会上有个怪论:说我不是党员、不是干部谁也管不住咱。偷换概念他们 就是“人民”,“人民”就可以为所欲为.........
发表于 2019-5-18 11: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诺江镇党政办 发表于 2019-5-15 10:59
关于网友反映“至通江县政府,诺江镇城东村霸到底能不能管,
坏破坏公设施建设”一帖的回复

结果好久公布啊?这么几天了还是没有结果吗?
发表于 2019-5-2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很赞成修建垃圾池。也希望执行部门选择一个合适的位置。

发表于 2019-5-20 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科学选址,垃圾池与住户太近了点,可能对居住有影响!

发表于 2019-5-20 18:46 | 显示全部楼层
都五天了,还没结果吗 ?继续关注中
发表于 2019-5-21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为何要阻止修建垃圾池?是否垃圾池地址就在他们家旁边?如果把垃圾池修在我家旁?更或是窗户旁,我也不愿意。
发表于 2019-5-21 14: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9-5-21 15: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乱说又乱说 发表于 2019-5-21 11:00
他们为何要阻止修建垃圾池?是否垃圾池地址就在他们家旁边?如果把垃圾池修在我家旁?更或是窗户旁,我也不 ...

看帖的图片好像周围没有房屋吧,更没有窗户。

发表于 2019-5-21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建设垃圾池,如果位置再向廉租房方向移动一下就好了。
发表于 2019-5-22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0822uE 发表于 2019-5-21 15:36
看帖的图片好像周围没有房屋吧,更没有窗户。

这不是房屋?这不是窗户?
092213iw3r3p86cdduom3g.jpg

发表于 2019-5-22 14: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乱说又乱说 发表于 2019-5-22 09:23
这不是房屋?这不是窗户?

这个隔了很远吧,图片都看得出来隔得远,照你这么看,我感觉通江就没有一处垃圾坑是修得合理的,垃圾坑都修到大山里去吧,或者就不该制造垃圾呀。
发表于 2019-5-23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0822uE 发表于 2019-5-22 14:28
这个隔了很远吧,图片都看得出来隔得远,照你这么看,我感觉通江就没有一处垃圾坑是修得合理的,垃圾坑都 ...

根据国家规定,小型垃圾转运站与相邻建筑间隔至少要达到8米,你看那儿有8米吗?




1.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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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5-23 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了解一下什么事村霸、社霸,如果像某人圈地私建停车场,强行收取附近居民费用是能被定为村霸、社霸的!!
你在论坛上的一切言行已经被我们取证,包括组织人员进行水贴、置顶已经被我方收集好证据!必要时将作为诽谤我方的证据转交公安机关。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一)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二)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论。
第二条 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

刑法条文
第二百四十六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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