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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莽娃儿

[群众呼声] 一次有趣的庭审——蓬安陈华状告公安非法行政拘留案旁听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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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4-6 15: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进来讨见识的,这个论坛非常地气

发表于 2019-4-6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九四
〖原文〗不克讼,复即命;渝,安贞吉。
〖译文〗诉讼不赢,返回遵从王命;作出改变,坚持安定的生活吉利。
发表于 2019-4-6 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隔壁的老王同志 发表于 2019-4-6 13:37
建议你滚回你的南充西方小学图书馆,蓬安人民不欢迎你!

你又想开始捂嘴封口攻击他人?你狗急跳墙开始大量发贴攻击、诋毁陈华的样子很好看,
发表于 2019-4-6 17: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笔录上先就有记录,警方告诉证人和对方当事人是在一楼办案区办案,但实际上是在二楼。井方事先就有意下套让证人往里钻?明显与事实不符的笔录,却被签字认同。证人及当事人是没看笔录内容就签字还是与井方一起作假构陷原告?
发表于 2019-4-6 17:40 | 显示全部楼层

警方既认为这不是普通的治安案件,而是性质严重的寻衅滋事,证据上就更应该严谨、真实、合法,警方不但不分开在办案区办案,反而还集中在两间办公室办案,还允许证人当事人间相互交流。这样的证据内容,真实性有几分?
发表于 2019-4-6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狡辩和抵赖都等于徒劳,只问陈华你一句:你打没打人?

发表于 2019-4-6 18:14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狡辩和抵赖都等于徒劳!警方和证人难道都会去编造陈华你打人的事实吗?七八个证人还有办事的群众难道都会去编造陈华你打人的事实吗?陈华,你不要东说西说产生幻觉,你只回答我一句:你究竟打没打人吗?你如果没打人,那公安肯定就不该拘留你。如果你打了人,那公安就应该拘留你!网络并非法外之地。人人都应自觉遵纪守法!

发表于 2019-4-6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戏不仅是一桩对薄公堂的诉讼,也是一出扫黑除恶、破伞
的鲜活案例,更是弹丸蓬安的一笔权力、與论债。

     作为观众,我并不看好陈华,如果此人舍得下猛药,该剧不
会有如此多剧情,不过,此人貌似还没有乱方寸阵脚

发表于 2019-4-6 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隔壁的老王同志 发表于 2019-4-6 18:14
任何狡辩和抵赖都等于徒劳!警方和证人难道都会去编造陈华你打人的事实吗?七八个证人还有办事的群众难道都 ...

有话好好说,别激动
发表于 2019-4-6 18: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活着为了见证 发表于 2019-4-6 17:30
你又想开始捂嘴封口攻击他人?你狗急跳墙开始大量发贴攻击、诋毁陈华的样子很好看,

请文明用语,否则我也会将你告上法院!请问谁在狗急跳墙?请问谁是狗?你说清楚。警告你第一次!

发表于 2019-4-6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 原告陈华不要来跟帖发声,不要批露太多细节

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0:48 | 显示全部楼层
胖哥哥哥哥 发表于 2019-4-6 07:47
更改笔录是否追责??

私自更改笔录的,言正 扌居 应予以排除。根据《警察法》以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情节严重的,必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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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0:51 | 显示全部楼层
太阳起岸线 发表于 2019-4-6 13:22
人在社会,就得依法依规行事,弯曲都是自然生存的选择方式,高级也好,低级也好,都是一辈子,这矛盾从开始 ...

说得好。

解决问题的方式,对每一个人而言,都因人而异。不过对每一个人而言,法律是最后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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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东西,看起来跟这官司没任何关系。

不过还是感谢回复,让更多人关注了帖子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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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0:59 | 显示全部楼层
隔壁的老王同志 发表于 2019-4-6 13:34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在做,天在看!一次有趣的狡辩——事实胜于雄辩,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自己狠打自己的 ...

如果你这是针对对方的表现,完全赞同你的言论。

真希望你当时也在场,看看什么叫做狡辩、抵赖与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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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1:00 | 显示全部楼层
隔壁的老王同志 发表于 2019-4-6 13:36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在做,天在看!一次有趣的狡辩——事实胜于雄辩,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自己狠打自己的 ...

介于你回复了两次,不得不再回你一次:

如果你这是针对对方的表现,完全赞同你的言论。

真希望你当时也在场,看看什么叫做狡辩、抵赖与打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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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1:0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话是对我说的??

文明上网哈。虽然你是个县上的泼皮,惹毛了莽哥也不得给面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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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7 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晴天有白日 发表于 2019-4-6 14:30
我不评判对错,我只认为这个案子开庭就是对法制中国最好的赞美,无论谁对谁错都由人民法院来公开审理。对错 ...

法制的确在进步,而每向前一步,都是公民依靠自身的微薄力量,在一毫米一毫米地推进。

与不公抗衡的勇气,个人觉得是最值得赞美的公民素质。希望所有人都对法律有足够的尊重,社会才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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