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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边缘秋水

好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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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4-9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陌生人的招呼 发表于 2019-4-9 08:38
1、我没有开火,更没有朝教师开火;我也没有扣帽子,因为我并没有给你冠上什么分子之类的名号,提点质疑 ...

拜拜!拜拜!拜拜!你看见没,这个论坛就只有你最.........!有闲心扭到这芝麻点事沸,还不如自己煮点稀饭喝!

 楼主| 发表于 2019-4-9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边缘秋水 发表于 2019-4-9 18:05
拜拜!拜拜!拜拜!你看见没,这个论坛就只有你最.........!有闲心扭到这芝麻点事沸,还不如自 ...

发表于 2019-4-20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总的来说,李书记和曾市长,各方面的工作都做得不错,非常务实,比较得民心。做得对的我们要点赞,做得不好的,我们照样要喷。

发表于 2019-4-22 09:18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作为一个教师,个人觉得还是差了点基本的东西

发表于 2019-4-22 10:16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楼主所说的消息,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或涉嫌违法!
1、散布谣言。一方面,教师待遇好,相对轻松,已经称为很多人羡慕的职业。另一方面,教师招聘,是一项很严谨的工作,有严格的考核标准和程序,其竞争也激烈,除个别岗位外,参加考试和实际录用的比例至少1:5,有的甚至超过1:20。部分区域的教师已经饱和,没有大量招聘。那么,就不可能有直接引进的说法,一本院校的毕业生并不一定是一名合格的老师,况且教师子女也不应该享受这个特权。也就是说,楼主在散布谣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步谣言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泄露秘密。教师招录公告没有发布之前,人才引进计划、招录的细则均是国家的秘密,知情者有保守秘密的责任,泄密者必须受到处罚。据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发表于 2019-4-22 14:3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以后又可以子承父业了,但是农民的子女如果想做教师,同样一本毕业,但是他们要考,这是不是对他们有点不公平?教师辛苦了,人家其他行业就不辛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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