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今日热点

[四川手机报] 代表建议:拐卖妇女儿童罪应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

[复制链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23
支持!家家都有子女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23
提议非常很好,是人民的好代表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29
我觉得要枪毙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32
同意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38
我认为卖方买方都是死刑。我们国家对于变相的抢劫,伤害致人身心,破坏家庭,破坏社会和谐。太容忍了。应该从思想的萌芽状态加以制止。思想肮脏,社会冷漠。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50
犯罪成本太低,拐卖一个儿童,造成多少家庭分裂,如果被拐卖的能找回就10以上徒刑,找不回了就直接枪毙,要不然有关系再来个表现好减刑,和没判没有区别。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50
十年以上至死刑,用绞刑更有力震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54
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58
直接判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1:59
加大力度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00
这种人印用死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02
热烈拥护张代表的建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05
强烈支持这种观点,国家应出台更加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之犯罪行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14
全力支持!!!!!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19
有利有弊!加重处罚有震慑的作用,但也有增加被绑架者生命危险的风险。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21
10年太少了吧,建议买方无期,卖方死刑,致残乞讨的灭3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34
社会是各个家庭组成的。买卖自己的同类就是让家破人亡,严重危害社会,不配为人,当头猪杀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40
死罪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2:52
应该无期徒刑起,因为太恶劣了,伤害的是一个家庭,甚至是几代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9-3-6 13:01
建议很好。同时建议立法给非婚生儿和领养捡养的孩子上户口,简化程序,还给他(她)们“人”的权利!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