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像我这样不幸遭遇过冤狱的人 在惠民政策上能否享受免费治病待遇?!
尊敬的李总理:您好!
我叫陆大春,男,56岁,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蓬安县相如镇黎家店村二社失地农民。是曾经告“赢”过蓬安县公安局的“夜盗破坏首犯”四川名人,新华社内参,和很多大小媒体,都曾对我因冤被致破产丧失生存条件,因长期申诉致贫病交加和负债累累的悲惨遭遇有过报道和追踪反复报道。 我因冤狱丧失生存条件,告“赢”公安局的结果是惨胜,付出的代价是被依法保得贫病交加、负债累累、家败人亡、断子绝孙!现无妻、无儿、无女;在负债累累的困境中赡养失地没有生活来源多重病年近八旬的老母,每年必须自费非住院医疗费、医药费至少壹萬多元;我现因集早期肝硬化、高血压、II型糖尿病等十多种重大疾病于一身,无钱不能住院和买葯治病。为此,特问像我这样不幸遭遇过冤狱的人,在惠民政策上能否享受免费治病待遇?!还有非住院医疗费、医药费应如何解决?!谢谢李总理!
此致
敬礼
咨询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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