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鏂児瑙”网友:
你好!你于2019年1月17日将自己在住院期间的所见、所闻、所感进行了反映,并就如何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在此深表感谢。对于你所反映的问题,现回复如下:
一、广大参保人员因病住院时,有权选择检查项目、有权拒绝开具与治疗无关的检查项目,在出院报账时,有权要求医院提供治疗明细清单,医疗机构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参保人员根据报销凭证,支付应由自己缴纳的个人费用。
二、为了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服务行为,我局组建了专门的监管队伍,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并根据工作部署开展了多次专项检查。对查实的定点医疗机构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了严肃处理。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好参保人员的权益,努力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广大参保人员在住院及报销过程中,若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可直接向县卫计局或县医保局进行举报,经查证属实,一定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再次感谢你对我县医疗保险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对以上回复仍有不清楚的地方,烦请致电蓬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详询,联系电话:0817—8624633。
蓬安县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9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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