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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毁灭我们房和财产、抢我家一户山林和土地、请求维护我们小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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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领导
您们好:
请求领导救我们的命、不是我说得太夸张!
我家一户是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的,我们姐弟俩父母都以去世了!人家欺负我们无父母!无人撑腰的我们被他们欺负到连生存都难的地步了!
领导、有他们这样的欺负人的吗?
陈华兴1995年左右把房子卖给我家后,全家户口迁走了,简阳这两年发展好了,农村四处开始拆迁了。
他将我家一户所有的一切全抢了,他瞒着我一个我弟弟,把卖给我家以经20多年的房子拆了!包括房子里面所有虽不值钱的钱财产!但那是我家所有财产啊!
这家伙却实太坏了啊!
将我弟弟外出打工放在我同年妈家里的证件,(林权证)原来是我父亲张德礼户主。被更改成2009年4月13日我母亲(林权证)户主。
我发现林权证出了问题,对回复为什么更改我家一户(林权证)户主的答复前天看到了。
我没敢细看!大概好像是说的我家林权证上的山林,是我母亲拿去改的,我母亲还把陈华兴那会全家户口迁走时,交了一处山林让我母亲和继父帮他管理,结果我母亲抢了他陈华兴的山林,我母亲申请把陈华兴那处山林变更到我家的。
这样的回复用意不用说,这些人心肠太毒了!
没经历不能体会不到的,在每次通知我下去说解决陈华兴毁灭我家房子和财产时。

陈华兴还会带上他的嫂子一起来,他嫂嫂在我每次情绪一激动时他出场了!他会不停叫我还他谷子,骂我不要我!他嫂嫂说我母亲欠他八百今谷子。
说起我继父这个老实人呢!我不知他到底是胆太小,还是有人威胁了他!人家说欠钱他嗯,是欠,人家说欠谷子嗯、是欠,人家说我家林权证上山林有人家的嗯、是有他。
他陈华兴敢这样欺负我家,只因我家真无人撑腰,他陈华兴只是没想到一点。
我居然是一只绿苍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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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石桥镇人民政府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简阳市农林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月14日分别回复,内容见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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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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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女士: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石桥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侵占您房屋的问题:一是经调查,您父亲张德礼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原有宅基地一处,1994年,您父亲去世后不久该处宅基地上的房屋即垮塌。1998年,您母亲胡云秀与石盘镇斩龙村5社村民梁均安(现居住石盘朝阳敬老院)2人重组家庭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约定由梁均安个人出资4800元购买原本组村民陈华兴在石桥镇万家坝村2社的房屋(占地面积176㎡)。梁均安支付陈华兴购房款2700元后与您母亲居住在该房屋。期间,对该房屋进行了维修,直到2010年您母亲胡荣秀去世,您结婚后到龙潭寺居住(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村民),您弟弟张道兵在外打工,您“继父”梁均安到江苏打工,该房屋处于空闲,所购房屋尚欠2100元房款。2017年9月20日,陈华兴找到梁均安要求支付剩余购房款,梁均安拒绝支付,并与陈华兴达成解除原购房约定的书面协议,将1998年购买的房屋无条件退还陈华兴。二是您因婚将户口迁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2组6号附1号,并长期在该处居住,且您无法提供陈华兴拆除房屋为您所有的产权及相关的买卖证明,所以关于您反映陈华兴拆除卖给您家已经20多年的房屋无法核实。
三是陈华兴已于1996年将户口迁出本社,现户籍所在地为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45号附1号,为非农业户口,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之规定,其未经批准于2017年9月将原房屋拆除重建,简阳市国土资源局已对陈华兴占地建房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是2018年9月,您向简阳市养马镇法院提起诉讼,后因您未出庭,故简阳市养马镇法院撤销其诉讼。
二、协调情况
一是2018年1月19日,石桥镇责成综治办人员会同司法所所长到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社长家和石盘镇敬老院对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情况调查。
二是2018年6月14日,镇综治办人员与石桥镇国土所就陈华兴重建房能否重建一事,石桥镇国土所已当面答复将立案调查,待查清实事后,再依法作出裁决。
三是2018年9月28日,镇综治办人员对您所提出的信访事项进行沟通、解释。
四是2018年10月23日,依据您个人要求,石桥镇再次组织国土所、司法所、镇村建环卫中心和镇信访办到石桥万家坝村村办公室对您所反映的信访事项进行调解,后因您中途离开,拒不配合,故无法继续调解。另外我镇多次与您进行电话沟通,您均表示不理解,建议您尊重简阳市石桥镇人民政府和市国土局、市农林局的调解过程和处理意见,不应发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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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4 2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张女士: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简阳市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简阳市农林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涉及林地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的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林地林权方面
您父亲张德礼和您母亲胡荣秀结婚后生活在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按政策分配有位于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小地名分别为“松林坡”、“青杠坡”、“月亮湾”的三宗林地。1994年您父亲去世后,您母亲与您“继父”梁均安重组家庭(未办理结婚证)并于1998年购买本组村民陈华兴位于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的房屋居住(陈华兴当时已迁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3组,属全家外迁户),陈华兴在卖房的同时也将位于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小地名为月亮湾的林地交给您母亲和“继父”管理。2009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您母亲将管理的陈华兴一宗林地和您父亲名下的三宗林地一并申报登记在自己名下,按程序上报后核发了林权证。2010年您母亲去世,2005年1月您结婚迁往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村2组居住,老家户籍现只有弟弟张道兵一人(长期在外打工,很少回老家)。2018年成都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2009年登记在您母亲名下的上述四处林地已经测绘公司实地测绘并初步登记在您弟弟张道兵名下,目前还未进入村组公示阶段,也未进行颁证。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
您家在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时,有划地人口三人,分别是您母亲胡荣秀(2010年去世)、您(2005年婚迁至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2组6号附1号)及您弟弟张道兵,承包土地3.89亩,其中自留地0.26亩。
2014年承包地确权时,承包方代表(户主)为您弟弟张道兵,经营权共有人只有您弟弟和您母亲,确权面积4.61亩。
二、相关政策及处理意见
(一)林地林权方面
1.2009年我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家林业局《林地林木登记管理办法》和自留山政策,因您家未提供林权析产协议,将您父亲名下的三宗林地登记颁发林权证给您母亲是合法的(因您父亲已去世)。代管理的原属陈华兴的一宗林地公示后,在本组村民无异议的情况下登记颁发林权证给您母亲也是合法的。
2.简阳市2018年全面启动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简阳市石桥镇万家坝村2组确权方案明确该组林地均以“自留山”进行登记。您母亲去世后,老家户籍只有您弟弟张道兵一人,按有关政策规定,她名下您父亲留下的三宗林地权属应由您弟弟张道兵继承,目前已由测绘公司进行了实地测绘并初步登记在您弟弟张道兵名下,目前还未进入村组公示阶段,也未进行颁证。
3.与陈华兴有争议、2009年已登记给您母亲的小地名为月亮湾的0.2亩林地,此次产改确权时,原则上应该确权给张道兵,但须对原林地上的林木所有人陈华兴进行林木补偿(按当时市场价协商估价确定),并补本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户代表同意的意见。目前已进行的产改确权(不动产权),与全家外迁户陈华兴争议的位于月亮湾的一处0.2亩林权,也是初步登记在您弟张道兵名下。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方面
1.我市的二轮土地承包是以一九九九年七月三十一日户籍在本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常住人口为包地人口,因此您家在1999年获得3份土地承包经营权符合简委办﹝1999﹞13号规定。
2.虽然您于2005年因结婚将户口迁入成都市成华区龙潭乡桂林2组,您母亲于2010年死亡,但按照法律政策规定不属于依法收回承包地的范围。
3.2014年承包地确权是以1999年的划地人口为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因此漏登了您(张道英),对于漏登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共有人,可按程序提供相关资料经镇村组签字同意后,到市农经局进行差错更正。
以上所述,均是在您、您弟张道兵和陈华兴等争议双方未到场的情况下经调查核实得出的结论。感谢您多次对我们工作的督促,同时也请您能实事求是的反映诉求,不再发表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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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 14: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想到他们的所做所为,我忘说我叫冤的目的了!被他真是害得惨。
请求领导们为我们受侵害一事处理一下吧,更改我一户(林权证)的人,造成我今天来叫冤,造成我弟一无所有无家可归!
对于私自更改我家一户(林权证)户主的人,我除了四处求领导救命帮我们处理一下!我还有其他地方去吗?我也曾求助人家指条路给我,人家懂的一看!他理都不理我了!我不是非要告谁状,我只是请求留条路给我们生存。
我弟弟拿着二轮承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我弟弟虽然是户主。
户主与户主的区别!我弟弟是无法生存的户主。
陈华兴户口全家迁走了20多年,陈华兴的户主是胡荣秀,是我们姐弟俩的母亲。
是将我家一户户主张德礼,更改成我母亲户主后顶替了他陈华兴。
谁能相信还有这样的事发生呢?鸠占鹊巢!!!

 楼主| 发表于 2019-1-12 14: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脸的人,反而骂我们不要脸!我不相信世道是这样子的,我接受不了!我死也不相信,我要讨个公道!我死也要公道!不给我家个说法,把命拿去吧!

djb

发表于 2019-1-14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可以,都出来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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