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宁镇“百镇建设行动”重点项目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
为实施安宁镇“百镇建设行动”,加快推进川航西昌分公司基地(机场小镇)、安宁镇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西宁中学运动场扩建)、安宁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康东路、法庭路、南街南延线、横一路、安宁大道西延线)、马坪坝棚户区改造项目(天王山大道项目用地)等重点项目建设,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规定,经西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拟对上述建设项目规划控制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征收范围及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01征收范围 (一)位于康宁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四至界:东至南街南延线及桦夏幼儿园,西至康宁村八组,南至复兴堰,北至康宁村三、八组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 (二)位于和平村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四至界:东至成昆铁路,西至机场路,南至大塘河,北至和平村七、八组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
具体征收范围以规划红线为准。 02征收主体 西昌市人民政府。 03征收部门 西昌市房地产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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