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警方通报 “ 父母虐童 ” 案:刑拘女童父母,视频发布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处罚。此前宝安区妇联为女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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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4日报道
【深圳回应父母涉嫌虐童视频,当地妇联已为女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昨日,一段深圳父母涉嫌虐童的视频引发关注,今年10月,一女孩在家中写作业和吃饭过程中被母亲连续殴打,除了掌掴、揪头发,母亲还用
扫把、塑料椅子等物品殴打孩子。当身穿美团外卖骑手工作服的爸爸出现后,也对女孩进行殴打。警方调查,母亲陈某文、父亲刘某华对殴打女童事实供认不讳,女童体表未发现明显伤痕。目前,警方正调查处理,妇联已向法院申请女童人身安全保护令。
剪辑及发布视频的微博网友“王华礼”告诉记者,大约在今年9月底,有人找到他称知道这个家庭有家暴情况,手上也有证据,就是这一家人app上的视频监控,希望其介入解救女孩。向王华礼爆料的人自称为涉事父亲的牌友,因曾将手机借给女孩父亲登陆乐橙查看监控,所以他的手机能自动登陆这家人的监控。一次在无意间看到了视频里有虐童情况,便持续关注了一个月,然后向王华礼爆料了。有律师认为,我国宪法规定,对于违法犯罪者人人都有权利检举揭发。如果检举者不是自己在他人家中安装的监控探头,只是无意中拍摄到邻居的违法犯罪行为,其检举揭发也是为了保护少年儿童免受更多的伤害,主观上并无恶意,“两害相权取其轻”,此时不存在侵犯隐私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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