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吕祖军,男,农民,66岁家住四川省邻水县椿木乡黄金扁村一组34号,身份证号513031195005253278,联系电话13194818572
被告:沈章清男,农民现年50岁,家住四川省邻水县椿木乡黄金房扁村一组,中共党员,现任村支部书记。
事实和理由:
一、原告于2017年9月27日找椿木乡党委书记胡锡强解历史遗留问题,被告侵犯我的土地、房屋、人身安全。下午六时,下班了准备回家,我招呼“沈书记",他就发火,大骂?拍脚巴掌地说“要整死你",连续十几次,他疯狂打了我几巴掌,我当时顿感头晕眼花,天旋地转。在场的人有:陈伟(椿木乡司法所员工)、被告的女儿沈燕,另有乡政府大院围观群众几十人。
二、沈章清自任村支部书记以来,贪污挪用公款,盗侵村民土地款、乱吃乱喝,搞卖官、买官,换届帮坐。
三、耍势力主义、官僚主义和霸权主义,不管村民的死活。不顾政府的形象,听不见党的声音,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
综上所述,实事求是,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人民群众的权利和利益,给村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极大影响,精神上带来巨大损害,为了确保老百姓自身的合法权益,敬请上级领导明查秋毫,严惩不怠。
控诉人:吕祖军
2018年11月23日
一、原告于2017年9月27日找椿木乡党委书记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