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顾客朋友: 2016年1月,我以加盟遂宁市打渔人家餐饮服务有限公司的方式,在安岳县岳阳镇西大街开设安岳县粥底打渔人家精品鱼火锅店。因我自身缺乏法律意识,同时追求经营利润,使用火锅底“回收油”,导致自己触犯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2018年10月19日被安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等刑罚。我自愿接受法律的惩罚,同时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深表歉意,现依安岳县人民法院判决,向广大顾客朋友致以深深的歉意。 首先,我已经认识到“回收油”的危害性,法律明文规定“回收油”属于餐厨垃圾的一种,对人的身体存在潜在的、非常大的危害。 其次,从此次案件中,我更清楚地认识到餐饮行业涉及广大群众的饮食健康,我们做餐饮要本着“民以食为天”的宗旨,切实保障广大顾客朋友的饮食安全。 最后,从此次案件中,我深深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和违法性。为此,我现在真诚向广大顾客朋友致以深深的歉意,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谅解,原谅我此前的错误行为。我在此保证,今后绝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致歉人:董长彬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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