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例三:家中无人房被拆 花样推诿耍无赖
陕西某地天气预报称,2017年3月29日天气多云转阴,3月30日有小雨,这几天裴先生一家有事外出。3月31日下午四点的时候,不光曾经的家园已经不复存在,连废墟都被清理了。
联想到之前久谈无果的拆迁补偿,裴先生与拆迁方对簿公堂。拆迁方辩解,不是自己拆的,那是危房自己塌的,下雨了,雨淋的。当地法院全面审理,推定为区政府对房屋实施了拆除行为,并判决此行政行为违法。
判决中指出,房屋处于拆迁范围,未达成补偿协议的情况下,房屋存在被强拆的可能,被告在拆迁项目实施过程中处于优势和主导地位,并实施了清理,且实际占用了宅基,故而推定拆除房屋为拆迁方所为,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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