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广高新城静园物业强行收取业主装修管理费300元,并声称该规定是经过广安市城管局和发改委审核通过的。对此我们找到了该事件的真相:著作权归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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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谢歌说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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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麻辣社区 - 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广安静园物业公司公然变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该当何罪?
近日,广安南城印象小区居民质疑广安静园物业管理公司收取“装修费”。广安电视台新闻零距离以“物业收取“装修管理费” 业主质疑违规”为题进行了报道,相关视屏 http://mob.gabb.gatv.com.cn/show ... 711452&from=message根据视频获悉,该公司在广安市城管执法局和广安区发改局审核通过的《广安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上擅自添加“见附件”三个字。(下面是视频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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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9-21 11:13 上传
该公司的行为涉嫌变造、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在广安区发展改革局审核通过的《广安城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中擅自增加“见附件”三个字和伪造《广安城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备案表(附件)备案收费项目、标准》,明目张胆地把这些伪造变造的收费文件在广安南城印象小区显目位置公示,对业主谎称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是经过广安区发改局批准了的,从而欺世盗名、瞒天过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该公司公然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置王法于不顾,这属什么性质的犯罪行为?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介入调查。我们将给予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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