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四川省纪委书记、监察委王雁飞主任: 您好! 对解决我这两个案子的错误问题,我给您写了很多信,这可以从我这次给您写信的附件一《向中央纪委进行的申诉(或检举)》和附件三《我2018年向四川省纪委、监察委进行实名举报的情况》中看出,由于我这两个案子发生的时间久跨度长,所以在经历了信访方面的执纪监督问责、中央巡视整改、中央扫黑除恶以后,还未解决我反映司法错案的问题,现向您慎重建议,请您按中央“依照法定程序和诉讼与信访分离制度”,按照司法的法定程序来解决我反映的问题,具体解决建议详本信,而且最好采用经过锦江区法院为此专门成立的新合议庭九个月的专门审理,并于去年10月底就审理完毕的案子竟拖到现在仍无任何回音,要求锦江区法院按省委彭书记指出的,这是在“案管审理全流程的制度体系”未按审判规定的时限发生的问题,请锦江区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报核问题的有关规定》呈报给成都市中院报核予以纠正更好,这样既能解决问题,又不至于影响太大.不知此建议妥否?请您们领导审核确定.谢谢! 此致敬礼! 情况反映人 王 廷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