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认定欺诈行为,进而适用《消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 民法通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法通则意见》)第六十八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据此,认定为欺诈行为应当符合以下要件:一是经营者有欺诈的故意。经营者有欺骗他人并且希望通过欺骗行为获利的明知而为之的主观心态。二是经营者有欺诈的行为。经营者作出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式使事物表象与客观真相不符的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三是消费者因为经营者欺诈的行为陷入错误判断,即欺诈的行为与错误判断之间存有因果关系。举证责任到置:经营者能够证明没有欺诈的故意,就不是欺诈行为;若不能证明,则构成欺诈。
说白了,是下面黑心商家在砸吉L的品牌,天高皇帝远,厂家管控下面的经销商和审核经销商还需要加大力度呀~像这种黑心经销商就应该被吉 L剔除,否则“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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