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区交通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农村公路桥梁检测管养项目为区交通局作为业主招标的桥梁市场化检测管养项目,安徽公司是区交通局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区交通局对中标单位按照合同及规范对项目部的检测成果和养护安全均从严管理、严格要求。2018年8月I6日,该项目部在养护作业结束回收警示标志标牌至最后两个警示锥筒时第三方车辆冲撞了作业人员金昌雄,致其抢救无效死亡。交通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即时联系120抢救并报警,同时向区交通局作了汇报,区交通局立即要求项目部尽量抢救伤者并做好后续事情处理,并随时向区交通局汇报。留言中所述负责人为安徽公司委托的做桥梁小修保养的第三方劳务公司负责人,养护作业单位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即时任命此次养护项目负责人为本次交通事故处理现场全权负责人。检测养护项目部负责人和养护单位负责人及时多次慰问了死者家属并明确表示绝不推卸责任,将依法依理合情地解决本次事故,同时委托了律师代表公司与家属协商解决。在多次协商未达成共识后,死者家属8月29日到区交通局反映情况,区交通局立即安排项目所属科室负责人与区交通局法律顾问组织双方进行协商(2018年8月30日下午3点至晚上11点),协商接近达成共识,2018年8月31日家属再次到区交通局后,提出新的要求,区交通局相关人员再次积极协调双方无果,投诉中所述“该局不积极与施工方联系协商处理后事”的情况不属实。区交通局工作人员及法律顾问积极协调了多次,双方不能达成共识,也曾多次告知死者家属如若对双方协商结果不同意,建议可在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后再通过法律程序进行诉讼,区交通局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但家属一直不同意走诉讼程序,只要求区交通局协调对方提高赔偿金额,在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家属诉求区交通局无法进行协调处理,并将情况告知了家属。目前,从2018年9月2日至今家属将死者骨灰及遗像摆放到检测养护项目部,严重影响了该项目工作的正常开展,区交通局希望双方尽快依法依理合情地协商或通过法律程序处理好本次交通事故,不再影响该项目的正常工作开展。
成都市双流区公共信息服务中心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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