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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岁娃娃长江踩水溺亡 同行唯一成年人担15%责任 赔了8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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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8:06
徐某不道德

发表于 2018-9-10 1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手机用户 .x 发表于 2018-9-10 11:31
如果能够从小让孩子能够来学游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至少能够等到别人去救他而不是等人去救的时候人已经没救 ...

兄弟你这广告打的漂亮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8:20
狗屁律师·打官司沒打赢·律师巳应担责·赔赏委托人损失·这是典型的歪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8:20
狗屁律师·打官司沒打赢·律师巳应担责·赔赏委托人损失·这是典型的歪打!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8:25
成人无过错。是徐某自己要去,包括那个成人也没抢绝的权利和义务,且过程中成人并无对徐有过错言行,为什么要承担责任?要求赔偿确实是赖皮之举,法庭怎么能支持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8:33
孩子私自出去玩了,家长晓得不?家长监管没有?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8:33
确是不应该培那么多,假如他是一个农村的人,自己身活都成困难,你叫他在那里拿这么多钱来培,你不是要他命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8:39
大河上面没有盖子,每年都要多很多水鬼。作为随行的监护人肯定有部分责任的。因为人是你带出来的。你没照看好熊孩子肯定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但是死者家属要求50多万怕是想太多,18岁以下的孩子连意外险身价都不能超过20万<主要是防止道德风险>自己的孩子不看好,别人带出去出事了能全部怪别人头上?最后来说这个熊孩子,这也是给很多家庭的一个警示!平时对于孩子的安全教育一定要把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不要随便去危险的地方,要玩水可以去游泳池。遇到突发事情一定先保命。鞋子丢了可以再买,命没了还能续命?孩子第一个念头肯定是担心鞋子丢了回家挨骂。所以第一反应是捡鞋子。我晚上在大海边踩水,拖鞋被海水冲走了,也看不清找了一会想说重新买新的,结果又给我冲回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8:42
!!!!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8:54
这都是钱的社会!哪里还有人文道德!!!这家人与律师和法院的良心都喂狗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9:17
父母的责任,陈某如是要赔付,一是叫良心,或人道主义赔付。没有归定的才对。。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19:43
为什么徐某回去捡鞋子?还不是怕回去被涛求咯,搞不好还要遭顿收拾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20:07
我认为有点寃,虽然他家死了娃值得同情,可这事谁也不愿发生。死了娃不思自身的教育问题而自责,反而把责任强加给别人,索要高额经济赔偿动机就不纯,难道是好不容易逮住机会绝不放过吗?这样判决有失偏颇,不然以后谁敢带别人家孩子玩,就好像有人倒在路上没人敢扶一样的,谁不知道现在的小孩短暂离开父母就像出了笼的小鸟一样,天高任鸟飞,管他谁是谁。也许那小孩的父母也是化悲痛为动力了吧?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20:16
陈某冤枉,假如陈某不会游泳,怎么救?跳下去吗?淹死了又该谁负责!谁负责?徐某父母的做法真让人心寒!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20:20
太冤柱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20:25
我也觉得人家挺冤枉。挺不公平?啥子哦!凭什么叫别人赔钱?他自己要去的,安死了也是自己的。又不是人家顾得喊他。真的搞笑,本身就应该自己承担这个责任。还去坑别人的钱。坑的还是自己的朋友。什么法院?不公平啊。替这个人感到不公,凭什么要赔钱?和他有什么关系?他自己要跳进去耍,死了也活该。责任还要别人来承担。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20:26
现在,最好是把自己的孩子看好,就算是你的孩子认识别的孩子,在一起玩耍,如果你和你的孩子,你孩子和别的孩子在一起玩耍,作为成年人都要起到监护义务,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20:29
说的对,小孩10岁都没有.你作为父母在干嘛,小孩死了,就想去坑别人的钱,无耻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20:42
法律学得好、也记得死,判得很合法!就是不知道这样判以后这社会还能有正常的人际交往吗?今后凡是不到法定年龄的人都不敢让他一起玩耍了,因为出了任何意外都得担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8-9-10 20:55
以后不敢带别的小孩出去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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