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问题的回复 网友“养花拄”您好: 我市从2017年1月1日起,已将原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整合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现就您反映的相关问题回复如下: 为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让每名群众都享受到基本医疗保障权益,国家提出了全民参保的目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实行国家补大头、个人缴小头的惠民政策。2019年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补助每人490元、个人缴费每人220元,贫困人员、“三无”人员、低保人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众国家更是加大了补助力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家庭为单位参保,如有家庭成员已在市外其他地方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不再在我市参保。由于目前全国异地参保数据还未实现联网查询,您可以提供已在异地参保的资料,即可不再在户籍地参保,待全国参保数据实现联网查询后,您提出的情况即可得到彻底解决。 在此,感谢您对医保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中秋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祝您及您的家人节日快乐、身体健康、阖家欢乐! 南充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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