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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宝马砍电动车事件”:如果判电动车主防卫过当你还相信法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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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昆山“宝马砍电动车事件”:如果判电动车主防卫过当你还相信法律吗?


    事件背景:
【宝马司机持刀追砍电动车主 刀没拿稳遭对方夺过反杀】8月27日,江苏昆山,一宝马车想抢自行车道行驶,并压白线逼停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双方争执不下。宝马车主甚至从车上拿出刀对电动车主进行挥砍。不料刀不慎掉落,电动车主捡起反向宝马车主砍去。28日晚间,@昆山公安 发布通报:两人因行车问题,引发口角导致冲突,刘某某因抢救无效死亡。相关链接地址http://t.cn/RFZhkkd

        个人认为(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喜勿喷),一看那纹身男就是天棒!装逼装的不知高手在民间的道理,宝马社会混混恃强凌弱死有余辜!这杀得要多好就有多好!真是大快人心!扫黑除恶就从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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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9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杀得好!大快人心!对于如此人渣必须要除恶务尽。建议@昆山公安  继续深挖扫黑除恶!回顾昆山龙哥被砍死之前的18年,你就没见过如此的人渣!

http://t.cn/RF2bCJ9 ​​​

发表于 2018-8-29 06:0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9 06: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开电动车的那人真有胆量,那么几个人上来他从没虚过,最后拿刀砍他时也没有跑,是因为砍他的时候他用右手档了一下,刀才飞出去的,在车上放有砍刀的人是啥子人了,该死!!!

发表于 2018-8-29 0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样的社会垃圾杀得好,让他这下明白锅儿是铁倒的,可惜晚了

发表于 2018-8-29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9 08: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正当防卫,从轻就正当防卫至他人死亡,赔些钱不负刑事责任
从重就赔些钱,还得坐牢
个人情感说,这类情况不愿他负刑事责任,赔钱就适当点根据他的具体情况告诫式惩罚就好,不然遇到欺凌自己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发表于 2018-8-29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装逼失败惨遭反杀
kyy

发表于 2018-8-29 08: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强凌弱,仗势欺人。

发表于 2018-8-29 09:0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后面不追到砍,正当防卫没错,追到砍死,就明显是在泄愤了。
虽然那纹身哥活该,但如果追着砍死被鼓励,那么以后社会可能会因此产生一些悲剧。

发表于 2018-8-29 10:1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防卫过当应该是最好的法律层面的判罚

发表于 2018-8-29 10: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8-8-29 11:5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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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8-29 11:57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想就听见 发表于 2018-8-29 10:31
这估计要判防卫过当

这种情况若在美国他还要死的快些,没有防卫过当一说

发表于 2018-8-29 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能还不止防卫过当那么简单?有律师认为涉嫌故意伤害致死。

引用网络资料:记者采访了北京市亚太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保民律师,周律师认为,如果仅凭视频中显示的内容来看,骑车男子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周律师表示,视频中骑车男子持刀反击后,宝马男已经逃窜,但骑车男子仍持刀追砍,虽然视频中看砍的不是致命部位,但砍了很多刀,这已经超出了防卫过当的范畴。
周律师表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刑期一般是十年以上至死刑,骑车男子并非蓄意作案,凶器也不是他本人所持有,这些会在法院开庭量刑时予以考虑。

发表于 2018-8-29 12:4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你自己准备的刀拿来黑人家,这下遇到不怕死的,把自己小命送了。
随时带有凶器都是挺危险的!不伤别人就伤自己!带凶器之人非善类!
不是说汉人不准随身携带刀剑,枪支。

发表于 2018-8-29 14: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防卫过当还不服?居然有专家说涉嫌故意,伤人致死罪。  
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明显防卫过当。防卫的时候已经到了可以制止他行凶的程度,但是,防卫者还是在继续施暴。

发表于 2018-8-29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pp22xx 发表于 2018-8-29 09:08
如果后面不追到砍,正当防卫没错,追到砍死,就明显是在泄愤了。
虽然那纹身哥活该,但如果追着砍死被鼓励 ...

已经有人分析:拿刀人被砍时往车方向跑,那么,他第一次返回是拿刀,现在被砍,又往车方向跑,可能是拿更厉害的装备,如魂斗罗里的激光枪或连珠炮等。如果电瓶车这样想,就可以作为正当防卫,电瓶车追砍是为了阻止死者取得更厉害的装备。大概是2003年正月十四,龙台市邵晓兵等多人纠集到渠县化佛市大沟村去打李世明,邵晓兵他们是有备而来,李世明也做好了备战备荒。结果,李世明的火药枪一响,皆作鸟散。说好的不求同年同月同日同时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同时死呢?
装逼被雷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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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8-29 15: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希望判防卫过当,骑电动车的是英雄,为民除害。

发表于 2018-8-29 16: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B级贫困户 发表于 2018-8-29 15:19
已经有人分析:拿刀人被砍时往车方向跑,那么,他第一次返回是拿刀,现在被砍,又往车方向跑,可能是拿更 ...

有道理!推理成立!
但是他是英雄,不过他杀人了,中国法律还是会判其防卫过当,还是要遭关押几大年的。你能说那杀了恶徒就是英雄,免其无罪。生死关头,自己认为是正当防卫,在法律面前还是会分析你有错的。不过除了一害,虽然被关押几年,也是被大家公认的英雄。

发表于 2018-8-29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宝马男10年5次因盗窃、寻衅滋事、打架、故意伤害、破坏财物等入狱,合计坐牢9年半,喜剧的是坐牢出来因举报他人吸毒而获得“见义勇为”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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