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8日,控告朱军性骚扰的女生弦子发文公布起诉朱军人格权案庭前会议结果。
原告弦子微博全文:
“ 向大家汇报,今天是我起诉朱军的人格权案子的庭前会议,海淀法院驳回了朱军方要求中止审理或者将此案与名誉权案合并审理的要求,我拿到了四年前报案的卷宗,并向法院提交了将本案案由改为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并要求对双方进行测谎这两份申请。年前应该没有其他事儿啦,感谢律师感谢麦烧感谢大家!”
随后,朱军妻子 谭梅 发博声援丈夫:“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我相信你,并且一直在身后陪伴你 ”。
翻阅弦子以往的微博,一条介绍《 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法(2018)》的微博引起了记者的注意。
弦子在微博中不无欣喜地写道:“ ......自2019年1月1日起,《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 》中增加了第四级案由 【“ 平等就业权纠纷 ”】 和第三级案由 【 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 】。”
这无疑就是弦子昨天透露自己向法院递交的两项申请中,“ 将本案案由改为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 ”这一申请所对应的相关法律依据。这也就意味着,一旦弦子申请成功,这份起诉状将不再会是“ 人格侵权案 ”,而是明明白白的“ 性骚扰纠纷 ”。
这两项新案由自颁布以来,已经生效了19天,而弦子很可能会成为应用新法来维护自身权益的第一人。她在微博的结尾处感激地写道:“ 要感谢为此奋斗的律师、机构、公益人士。”
网友则在评论处打趣弦子已经成为了一个“ 普法小能手 ”。 然而,即便如此,对于弦子而言,漫漫维权路才开始第一步:性骚扰案件中最难的取证环节,曾数次将多个受害人困于瓶颈之中,也会严重影响到最后的判决结果。弦子即将面临的考验,远不止“ 拿到卷宗 ”、“ 更改案由 ”这么简单。
但25岁的弦子似乎决心将这条路走下去。她在自己的微博中写道:“ ......妹妹们,我愿以我自己的耻辱,保护你们获得真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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