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晚饭后带上家里狗子出门溜达 当行至市政府公园外面人行道时 遇到个保安 那保安部允许我带狗子走人行道 我们他我该走哪 他叫我走车道 我当时就和他理论 我说我狗子牵了绳子的 而且上了户的 而且我养的也是小型犬 为啥不能走人行道 再说走车道出了事谁负责?那保安说是他们公司这样安排的 然后我就打了市长热线反映情况 市长热线给出的答复是那条街的人行道属于他们公园管 公园是拿给他们滨江公司管 一切由他们公司说了算 我反映他们公司不准我们牵狗的走人行道 叫我们走车道 市政府热线的居然说听他们公司保安的安排 然后我问市政府热线 要是我们走机动车道 出现交通意外谁负责 他们市政府热线居然说叫我们小心一点就是了 我又问反复问市政府热线 如果出了事 是不是他们负责 市政府热线居然直接挂电话 ,我就搞不懂了国家法律明文规定 行人应当走人行道 正常情况下行人不允许在机动车道上行走 为什么市政府热线居然也喊我们行人走机动车道 难道市政府的不懂法律?还是不把我们老百姓的生命当一回事 或者事真出了交通事故又是一句‘保安叫你们走了机动车道 那个保安是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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