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的父亲今年54岁,2018年6月29日在西充县金泉乡板登垭村修建水库,上工期间突发死亡,业主单位四川星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人于6月29日晚到达西充县殡仪馆,父亲脸和耳朵大量充血,死因不明。我在殡仪馆等候2小时左右,无任何人前来处理,最后,只能到太平镇派出所,并报金泉乡政府,请求他们协助,但施工单位仍不出面,在晚上11点多快到12点我们临走时,业主单位派来1名工人,说本人父亲属于工作期间病死在他们那,跟他们无关。6月30日四川星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派人与我协商,说我父亲虽然在他们那上班,但是属于突然死亡,跟他们无关,说“如果走司法程序,他们不再管,尽管去告”。当日协商无果。7月1日,我到施工现场清理父亲遗物,发现施工现场仍继续施工,无任何监管部门暂停施工通知,施工单位管理人员漠视我们的存在。7月2日下午金泉乡镇府,由乡镇府通知四川星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指派人员过来与我们协商,然而我们等到下午5:30时左右,四川星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派了2名工作人员前来协商,但是来了之后,坐了5分钟,未发表任何意见,然后告诉政府工作人员协商不下来,第二次协商无果。四川星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是西充本土企业,听工人说在当地有钱有权。我只是一个小农民,无钱无权。但是人命关天,我父亲已经去世好几天,遗体现在还躺着殡仪馆里,我不是刁民,我只想为我父亲的死找个说法,让他在九泉下可以瞑目,尽一个儿子应有的孝道。死者为大,希望我父亲可以早日入土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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