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人先正己,律人须自律。纪检监察干部作为执纪者,必须加强自我约束,谨慎用权,做到心中高悬法纪明镜、手中紧握法纪戒尺,才能正确行使好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要防止“灯下黑”,就必须自觉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纪法贯通,才能始终坚持依规依法依纪履职,切实做到遵纪守法,依法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推动反腐败斗争在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上深入开展。
纪检监察干部既要认真学习掌握党纪党规,也要认真学习宪法、监察法,要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坚持法治观念,提高法制意识,才能始终做到敬畏法律、推崇法治、遵循法则,自觉把“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标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提高反腐败工作法治化水平,确保每个案子、每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必须要自觉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政策理论水平,适应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觉悟,要敢于较真碰硬,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和反腐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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