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赢” 公安局后求援治病
尊敬的各位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们:您们好!
我是曾经告“赢”过蓬安县公安局的“夜盗破坏要犯”四川名人,陆大春,男,55岁,汉族,小学文化,四川省蓬安县相如镇黎家店村二社农民,身份证号码:51292619630204401X,失地后为凤凰山社区居民。 新华社内参,和很多大小媒体,都曾对我因冤被致破产丧失生存条件,因诉因访致贫病交加和负债累累的悲惨遭遇有过报道和追踪反复报道。 曾因被诬为“夜盗破坏要犯” ,合法权利被侵害得不到保护,正义得不到伸张,所谓的“刁民” 、“上访户” 为了打官司讨说法,十八年多如一日,早已负债累累和疾病缠身,在申诉征程中屡经生死,曾被反复收容遣返和行政拘留以及关押收监,致我家境人生破败不堪入目,期间致使我十二位直系和近直系亲人都是因我悲伤过度而先后离我而去了,特别是我继父因重感冒无钱医治在家被困而亡! 十八年多后,放弃了主要诉求后,才根据蓬信联纪(2014)3号会议纪要精神,于2014年7月23日签了“息诉、息访” 协议。但是,协议补偿额度过低不足以使我恢复正常生活所必需,同时未能解决我在河舒镇尖峰社区二社年迈体弱多重病的老母亲家房倒无家可归,和被征地后没有生活来源等问题。在协商期间,县委县政府曾保证优先解决我老母亲和我妹妹的征地社保,但是一直未能落到实处! 我在十八年多地漫漫申诉征程中, 致使我付出了输毁人生和家庭,被依法保得家败人亡、断子绝孙、险遭灭门绝户之灾的惨剧代价,才终获“胜诉”的惨胜结果! 综上所述:自从2014年7月23日签了“息诉、息访”协议后至今以来,政府和公安局平时对我的生活和病情一直有所关怀,每年自费买了医保,住院后能报销,但是由于地方财政特别困难,无力解决我必须给现钱才能入住医院治病的问题。 我因高血压、糖尿病、类风湿、冠心病、骨质疏松、鼻窦炎等各种疾病,急需现钱才能入住医院治病。为此,特向各位父老乡亲兄弟姐妹们求助,特请求您们能伸出温暖的援手,助我早日入住医院治病为谢!
此致
敬礼
陆大春 15390292672 2018年6月10日 特附:陆大春农信卡号:6214571181013347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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