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揭发违法犯罪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黑恶必扫、除恶务尽、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
真假50万
一、团伙组织,持刀勒索50万借条,受指派的吸毒人铤而走险,沦为丧心病狂犯罪者。
二、511的处理流于形式,六亲不认本是吸毒者标签,却在当事人不知情下,由他母亲私下决定更改民事行为,这是依法办事还是愚弄事实?
50万借条名义上是2012年8月30日的借贷,但他更狠,一分本钱不出,强算成50万借贷;9月19号粉哥强行上门索贷50万,最终勒索成功6万;同年11月到我小区贴借条复印件、锁心堵胶水、门上涂油漆、狗急跳墙后就携凶踹门等方式妄图继续吸血,吸毒人神智不清,谁沾上都不能再安居乐业,我被吸毒人害得在新时代都只能上演”白毛女”,没有当事人同意的调解不具备任何意义,借条法律关系犹存,我咨询过法院,没有写明还款日期的借条法律诉讼期是20年。如果年事已高的我面对诉讼得缺庭,难免又冤枉成老赖。
三、人在做,天在看。扫黑除恶雷霆万钧,我回来举报吸毒人是正道。老鼠过街的吸毒者都诚惶诚恐的心虚,唯此吸毒者不仅招摇过市,还能大摇大摆狂吸人血。不检举,我的错,既举报,待公正!吸毒动物凶猛,我都被他搅得离乡背井,散养于小区谁敢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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