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心的,有口诛笔伐的功夫,不如帮帮女孩恢复自由,连表达的诉求自由都无法保障,那还谈什么道德法治?
的确,只听信任何一个人的语言,都是一面之词,那为啥男方不敢让女孩去法院起诉,而是收走身份证关着她呢?
你们总说是我教唆,那在我之前女孩就已经跑过一次,而且也不止一次的和男方说不想过,但男方有理睬?难道就因为女孩没去法院起诉?
诚然,女孩一开始不该答应办酒席同居,但已经发现了不合适,难道还要拿一辈子去弥补错误?没有感情的婚姻,难道只是对女孩有伤害?如果两个真的结婚生了小孩,小孩会幸福?当然你们会说,婚姻是婚姻,过日子嘛能过就要过下去,所以你们就口诛笔伐女孩不该争取自己的自由。这和旧社会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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