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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琪瑜琼.

[群众呼声] 希望锦江区法院相关人员不要当“不抓老鼠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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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6-8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第二个亊实就是我在《对拆迁案向中央第九巡视组的情况反映》中的以下这个事实:
本案枉法裁判事实之一

 楼主| 发表于 2018-6-8 22:5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这第二个亊实就是我在《对拆迁案向中央第九巡视组的情况反映》中的以下这个事实:
本案枉法裁判事实之一
       我这两个明显错案发生的关健问题.那就是主审法官魏跃武毫无任何根据的中止本案诉讼.
      1.我们是2004年9月9日就去立了拆迁案的,但主审法官魏跃武却毫无任何根据的中止本案诉讼,去人为的制造一个确权案所谓的“生效判决”,后法院又采用这个产生于2005年11月17日的“生效判决”作为拆迁案的证据使用,这样的法院判决就好象是“用清朝判案的结果,倒退回去作明朝判案的证据”一样荒谬!虽然这是很夸张的,但法理却是一样的.这很明显超越了时空的界线,违背了自然规律、违背了逻辑、违背了常识、常情、常理,以至于创造了很多古、今、中、外、历朝历代的荒谬奇迹!因此主审法官魏跃武毫无任何根据的中止本案诉讼就是我这两个明显错案发生的一个关健问题,因为沒有这一个关健枉法裁判的证据,后面的一切都不可能发生!
      2.中止本案诉讼,要求房屋确权的“第三人王廷聪等人”具体是指王廷健、王廷僚、王廷聪三人,这与成都七中育才学校在拆迁时认定的被拆迁人王廷聪、王晓辉不论从所有人的数目上来看、还是从姓名上来看,该房屋确权案与本拆迁案在诉讼过程中其主体身份都是各不相同的,因此本案与该房屋确权之诉是没有任何关联性的。
       要求房屋确权的即使是七中育才学校在拆迁时认定的被拆迁人王廷聪、王晓辉两人,也不能中止本案诉讼.因为《成都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拆迁前房屋所有权已发生变更尚未办理登记的,由房屋产权产籍部门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认定书”。据此规定该房屋确权应该是在拆迁当时进行,而绝不可能在房屋巳经完成拆迁的一年半以后才进行,这是七中育才学校在拆迁过程中的明显过错.
       3.中止本案审理的必要条件①是:本案必须以房屋确权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而我们这个案子根本不用以另一房屋确权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因为我们提供了证明房屋产权的法定证据房产证,而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唯一合法凭证,这是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了的。
       中止本案审理的必要条件②是:另一确权案正在审理尚未审结的。
       确权之诉是2005年5月23日才递交民事诉状,而我们却是在2005年5月24日这一天先收到中止本案诉讼的裁定,然后才收到确权案立案的通知。
      《民事诉讼法》对一审普通诉讼程序明确规定了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诉讼中止和终结、判决和裁定五个具体程序,而“本案中止诉讼”的民事裁定书,居然将前一天刚递交起诉状的房屋确权案就认定为“房屋确权之诉正在进行审理尚未审理终结”的,这是非常错误的!连诉讼文书都未送达被告、合议庭成员都未确定,就称“正在进行审理”,试问,那又是谁在具体审理、又在审理谁呢?

 楼主| 发表于 2018-6-9 14:00 | 显示全部楼层
      通过以上对该“中止本案诉讼”民事裁定书的分析,我们认为主审法官魏要武置我们巳经提供了该拆迁房屋的法定证据《成都市土地房屋所有证》、《成都市房地产所有权登记申请书》而不顾,置成都七中育才学校巳经错误认定了的被拆迁人不审查,反而毫无任何法律依据的枉法裁定中止本案诉讼,这是本案审理过程中非常明显的重大错误,这是导致本拆迁案法院判决创造了古、今、中、外历朝历代荒谬奇迹的关健问题。
       我这有什么错?为什么会两次被删?

 楼主| 发表于 2018-6-9 21: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举报反映的仅只用了以上两个实例来证实我举报反映的问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以下称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的明确规定,所以我的举报锦江法院监察室应该受理;

 楼主| 发表于 2018-6-10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我举报反映的是法官枉法裁判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完全不能用陈明主任所说的“锦江法院谢菲审理的我这两案子还没有结果来进行推诿”,因为这涉嫌法官枉法裁判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根本不能以“锦江法院谢菲审理的我这两案子还没有结果来进行推诿”,因为渉及刑事犯罪的案子与民事案子性质根本不同,所以不能以此为借口来推诿;

 楼主| 发表于 2018-6-10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以前向锦江区法院监察室反映过法官枉法裁判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的问题,却被监察室以“我这两个案子是包案处理,要等这两个案子审理完后才进行”为借口一直未能处理,这按监察法来看是十分错误的,因为即使是我现在举报反映不真实,那也应该按监察法进行监督、调查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之规定进行处置.

 楼主| 发表于 2018-6-11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六.锦江区法院为我这两个案子专门新成立的合议庭谢菲审判长称2017年10月底审理结果即按程序上报给锦江区法院审判委员会审核,但锦江区法院拖到今年一月底却称审理结果未经过锦江区法院审委会审核,已上报成都市中院去了;在锦江区法院称审理结果已上报成都市中院后的这三个月时间里,我找锦江区法院,但锦江区法院只说上交到中院去了,却不说交给哪个人了;而我找成都市中院,却找不到任何一个负责人,即使在档案室查到收取我邮寄材料和光盘的黄淑婷法官,但打电话无人接听,向信访接待人员多次反映过,向郭院长也多次书面反映过.但仍无回音,去年10底就审判完毕到现在已经过去了七个月了,但仍不知道审理结果,这于情于理于法都是说不过去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6-11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七.我这两个案子,已经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知名的“正能量网”也先后以读者来信的名义,刋登了有关我这两个案子的报道.详《向中央第四巡视组赵凤桐组长的情况反映》、《对四川省高院第67号驳回申诉通知书逐条进行的具体批驳》、《有关本人两个案子适用法律的问题》、《写给锦江区法院监察室陈明主任的一封信》等.(见附件“正能量网”截图之一、之二、之三、之四)。关于“正能量网”,单从其首页标注的“传递正能量,共筑中国梦”来看,这是一个紧跟时代的政治网站。

 楼主| 发表于 2018-6-12 17:5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举报反映了我这两个案子可以用20个问题来证明我这两个案子是明显错案.这能确定我两个案子是明显错案的20个事实在我提供的相关资料中都能找到.这些书面材料的每条每款,全部都是针对这两个案子法院判决的错误列出的。既有具体的事实,又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将这两个案子主审法官一根纱不沾、赤裸裸、毫无遮掩枉法裁判的事实,揭示得淋沥尽致!而且3月15日锦江区法院新合议庭的主审法官谢菲还主动通知我去签字证实所有证据都已向锦江区法院提供了.
   
   

 楼主| 发表于 2018-6-13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陈明主任,我现在把您们绵江区法院监察室应该受理我举报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都阐述得十分清楚了,您上周说已向绵江区法院纪检室邓艺军主任汇报了,请您这周与邓主任研究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及时对我的举报进行监督、调查、处置为感.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8-6-13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锦江区法院监察室主任陈明却以我的案子锦江区法院新成立的合议庭审议后无审理结果,我的案子原判决并沒有撤消为由不立案,

 楼主| 发表于 2018-6-13 18: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但锦江区法院监察室主任陈明却以我的案子锦江区法院新成立的合议庭审议后无审理结果,我的案子原判决并沒有撤消为由不立案,

发表于 2018-6-13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帮顶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8-6-14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8-6-14 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而锦江区法院纪检室的邓艺军立任也以沒有提供证据为由不立案.

发表于 2018-6-14 21:5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8-6-15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18-6-15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陈明主任,我现在把您们绵江区法院监察室应该受理我举报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都阐述得十分清楚了,您上周说已向绵江区法院纪检室邓艺军主任汇报了,请您这周与邓主任研究后,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规定,及时对我的举报进行监督、调查、处置为感.谢谢!

 楼主| 发表于 2018-6-16 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这两个案子情况汇总

其实所有证据都向锦江区法院新成立的合议庭提供了的,这只是监察室主任陈明、纪检室主任邓艺军的借口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8-6-16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试想监察室主任陈明、纪检室主任邓艺军要对同法院行政庭庭长魏跃武立案进行调查,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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