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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3282|评论: 4

[群众呼声] 不能一棍子把人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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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凡有刑事犯罪者,都会被用人单位首拒,当然国家单位可从理解,私营企业不应这样。常言道,浪子回头金不换。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现在在成都落户,若有刑事犯罪,首先扣掉50积分,这样一扣,便永远积不满,变相拒绝在成都落户。我有一侄儿,今年22岁,五年前因打架被判劳教四年。因表现好减刑提前释放,而今自己找份工作,很卖力,表现好,父母在温江购有一套住房,我侄儿想通过自己的努力积分落户,以便今后子女上学,但去有关部门询问,心寒了,他永远无法积够积分。我认为,政府不应歧视有刑事犯罪的人,这种干做法,无凝是一棍子把人打死。退一步讲,制订政策应分轻重,如,有重大犯罪的或被判重刑的可以限制,或政治犯,或卖国,或杀人等,应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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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7 1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打架居然劳教四年,看来反的错误有点严重哦!!!

发表于 2018-4-21 00: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8-4-21 10: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

发表于 2018-4-21 11:0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场套路深,不知到他们这一规定的目的是什么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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