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巴州区枣林至寺岭农村扶贫公路改建工程 A、B、C、D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的
质疑
巴州区交通运输局:
“巴州区枣林至寺岭农村扶贫公路改建工程 A、B、C、D标段施工招标”项目报名时间2018/3/28 0:00:00到2018/4/1 23:59:59,定于2018/4/18 9:00:00在巴中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业主是巴中成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我公司通过网上报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后,对文件提出以下质疑: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2.1.4,施工安全预案需由本单位具有交安C证的注册安全评价师编制,并附交安C证和中国安全生产协会官网安全评价师信息查询网络截图。”我公司认为该招标文件存在严重排斥潜在投标企业,将绝大部分投标企业拒拒之门外;符合“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已办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且信用等级被评定为B级及以上”公司上千家,而满足安全评价师带交安C证的企业全省也只有6家公司,请问招标人你们这样设置是不是为某一个施工企业(施工老板)量身定做?如果是贵单位对施工企业早已有安排,又何必处心积虑的来走这个虚假的公开招标程序呢?
国家投资项目经过了可行性研究,地质、环境评估,专家论证评审,严格的层层把控,项目上有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监理单位,施工企业配有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请问这个安全评价师在本次项目中起到了什么作用?又控制了什么过程呢?
这样一个国家投资2个多亿的交通项目,招标文件如此具有排斥性,我想请问贵单位在招标文件备案过程中是怎么就通过了呢?不得不让我联想到:特定的施工老板、巴中成达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巴州区交通运输局、巴州区发展和改革局你们之间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人情关系!十九大后,国家对反腐倡廉更是列为发展之本,以这样的方式是不是可以理解为强揽工程、恶意竞标呢?
望贵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提出的违规要求作出更正,保持良好的巴州区投资软环境的新形象,还一个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投标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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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巴州交通局于4月18日回复,内容如下:
淡定91网友您好:
您所反映“关于‘对巴州区枣林至寺岭农村扶贫公路改建工程 A、B、C、D标段施工招标’招标文件的质疑”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对巴中成达交通建设投资有公司此次招标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就您所关注的“注册安全评价师”配备问题,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巴州区枣林至寺岭农村扶贫公路改建工程 A、B、C、D标段施工招标中在安全人员配备上要求配备注册安全评价师,主要基于该项目靠近巴城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地,下穿铁路高架桥与高速公路高架桥,途经南阳森林公园旅游区,沿途森林植被茂密,且全线高差近800米,山高坡陡弯急,严峻的环境保护安全、严苛的铁路及高速公路运输安全、严格的工程施工安全等均要求加强安全控制,因此强化安全影响评价是管控安全风险的必要措施:
一、项目安全人员配备的合法性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安全生产市场准入,经济社会发展要以安全为前提,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
(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17]3号)要求“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目标考核与责任追究,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效能。”
(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川办发[2017]13号)要求“在各行业(领域)提升工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能力。”
二、安全评价师配备的合理性
(一)截止2015年年底,全国已经有26207名安全评价从业人员取得了不同级别的《安全评价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成为安全评价行业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中坚力量,在我国安全生产事业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2017年9月12日,人社部发〔2017〕68号文件《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中明确将“安全评价师”列为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类的第71项,实施部门为人社部门技能鉴定机构会同行业有关协会,并未取消。
(二)安全评价师这一职业促进从业人员业务素质和技能水平的提高,保证安全评价规范发展,确保《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从源头上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企业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发挥重要作用。根据安全评价师这一职业的重要性,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为尽力确保环境保护安全、铁路及高速公路运输安全、工程施工安全,招标文件中要求安全评价师作为项目安全负责人是合理合法的。
(三)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评价师作为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同时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交安C证是合理合法的。
三、安全评价师配备的合规性
在编制招标文件前,巴中成达交通建设投资有公司就巴州区枣林至寺岭农村扶贫公路改建工程安全控制问题向铁路部门有关专家咨询,专家明确表示:鉴于枣林至寺岭农村扶贫公路哨鸭子大桥下穿广达铁路一号桥,且与紧邻铁路有一段并行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9号公布《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铁路两侧应当设立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根据以上规定,本项目部分工程属于铁路安全保护范围。需要按照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办法执行,具体文件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成铁总工〔2017〕32号“关于重新发布《成都铁路局外委工程建设一体化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铁工〔2017〕162号“关于重新发布《成都铁路局工务系统防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成铁施工〔2014〕598号“关于印发《成都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相关管理规定。考虑铁路的复杂性、特殊性,一 旦出现安全问题后果将十分严重 ,为保护广达铁路运输安全,因此在施工招标过程中加强对安全控制的要求,在安全人员配备要求上除常规需要配备相关人员外,可要求配备注册安全评价师,以强化安全影响评价,确保施工安全和铁路运输安全。
综合考虑以上各种因素,因此巴中成达交通建设投资有公司在编制招标文件时采信了专家意见。
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监督与支持,同时欢迎到巴中投资兴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