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人民法院信访答复处理意见异议书
中央第四巡视组
马大芳2018年4月8日向贵组反映拆迁,举报法院枉法裁判,阆中市人民法院2018年4月12日作出信访答复处理意见书是在继续敷衍事实,欺骗上级领导和当事人。
马大芳反映房屋被阆中城管局偷偷以违法拆除问题,该信访答复处理意见书认定是城市统一规划建设的需要,对这一说法,马大芳并非反映征收的性质不合法而持异议。而是该房屋被行政机关认定为违法建筑,故予以强拆持有异议。
因被确认违法建筑的主体只能规划部门,法律法规没有赋予城管局有确认权,阆中市城管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书是在没有经过有权机关确认建筑违法的情况下作出的。因上强拆应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判决阆中城管局有行政处罚事权,但案件争议的焦点是阆中城管局有没有违章建筑确认确认权,而这对一争议焦点,法院的判决上却避而不谈。法院的判决对争议焦点避而不谈,却大谈无争议的问题,这明显是故意枉法裁判,对无法解决的争点,根本就不解决。
信访答复意见书说马大芳的丈夫金维建已同一房屋提起相关诉讼,目前案件尚在二审中,尚无结论的说法毫无意义。马大芳行政诉讼,是马大芳作为该房屋的所有权人,其房屋被行政机关非法拆除,损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而金维建行政诉讼是阆中市城管局对金维建的违法建房作出的处罚,这是两种不同的法律事实。
综上:阆中市人民法院作出的信访答复处理意见书,还在继续敷衍,欺骗领导和当事人,不想承担他们枉法判案的后果及责任,特请求中央第四巡视组追责。
此致
异议人:马大芳
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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