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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先交房,后竣工验收,开发商违约[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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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龙泉驿区西河镇雄飞生活广场二期8栋,开发商通知业主2018年3月30日、31日交房,很多业主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收了房(还有部分未收房),后通过自媒体才发现雄飞生活广场8栋通过消防等五方竣工验收日期是4月5号,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开发商应当由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还应当结合基础设施配套和物业管理落实等情况进行综合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也就是说雄飞存在违约责任,需要雄飞对此作出答复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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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龙泉公话中心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25日发表了龙泉驿区房管局关于此事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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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4-13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已将此事转交龙泉当地
发表于 2018-4-25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龙泉驿区房管局处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雄飞生活广场项目已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针对您反映开发企业违约的问题,建议您仔细查阅购房合同中约定的交付条件,同时与开发商企业核对达到交付条件的时间。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建议您带上购房资料到区房管局执法科进一步进行反应,或通过司法途径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成都市龙泉驿区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8年4月25日

发表于 2018-4-13 11:32 | 显示全部楼层
雄飞必须给个说法
发表于 2018-4-13 11:3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雄飞8栋的业主,此贴确实是事实。希望政府要为老百姓站出来严惩开发商。

发表于 2018-4-13 11:4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里面业主,情况属实,一期交房纯在房屋漏水情况

发表于 2018-4-13 11: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是雄飞八栋业主,     上面所写情况真实的,  开发商就是赤裸裸的欺骗我们。

发表于 2018-4-13 11:5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雄飞的业主,这篇搞子说的都是事实,希望政府调查

发表于 2018-4-13 12:2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绿化不达标,绿化树小的可怜,消防栓与一期不同,大门也矮,看视频主体墙面光沙没水泥,不知道安全不。

发表于 2018-4-13 12:3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政府调查,给业主一个安全感。该赔偿就得赔偿。不能三言二语把业主打发了。

发表于 2018-4-13 12:5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雄飞8栋的业主,此贴确实是事实。希望政府要为老百姓站出来严惩开发商。

发表于 2018-4-13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了解到(内容仅供参考):若不具备法定交房条件,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收了商品房,此时购房者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投诉,要求开发商承担行政责任,亦有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要求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赔偿损失的计算可以参照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而定。达到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时,购房者还有权解除合同。
希望上述能对楼主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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