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扶助办法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68号)第六条“......转诊到市级或市外公立医疗机构诊治的,经现行各类政策报销后的自负费用,由医疗扶助基金分别按70%、50%给予扶助。”第九条“全面落实以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为核心的分级诊疗制度。建档立卡贫困患者因病住院的,应凭《医疗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扶助证》《社会保障卡》《身份证》或《户口簿》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中心(站)首诊,需要转诊的凭《转诊单》逐级上转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请问:
①我们村(巴州区梁永镇鹦鹉村)的贫困户怎么没有《医疗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扶助证》?好像只有个什么告知书和家庭医生签约协议书。如果没有这个扶助证,贫困户患者应该如何享受政府的医疗扶助?特别是需要异地转诊的患者。贫困户应该如何办理《医疗卫生计生精准扶贫扶助证》?
②我们村的村民都领取有社会保障卡(有金融功能),请问参保并激活了社保卡的居民在成都的四川省人民医院就医可否实现医保报销即时结算,如果可以的话报销比例是多少?如果不行的话是不是要先到巴州区医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申报?
请巴中市或巴州区政府相关部门给予回复,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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