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镇政府:
您好!
终于等到你的回复了,可谓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现就你的回复有几点疑虑。
第一,立贴几日,未见你露面。但在广安市政府受理信访后,确积极回应,是否可以理解为只有在上级政府组织的关怀督促下,你才会回复?不要说“你不知道”,“没发现”、“放假了”此类有伤国民智商的解释。
第二,19日事故发后,伤者入住医院至25日死亡期间,溪口镇镇政府作为具有双重身体份者(事故发生地政府组织和工程项目发包方)有派人到医院对伤者看望、对伤者家属安抚吗?
第三,19日事故发,25日死亡,长达一周时间,请问你26日上午就开展事故调查和调解,这也算积极?
第三,请溪口镇镇政府要确定好自身的位置,你在本事故中具有双重身份,即是工程项目发包方,也是辖区镇府组织。你协调双方解决是指项目承包方和死者家属方吗?可否理解为在你的惯性思维中,工地发生安全故事,工程发包方(建设方)没有重大责任?
第四,死者家属的几个基本要求为什么不给于回复?请给于正面回复,尤其是为什么死者家属多次要求出示施工合同,均无果(不知道你是不是没有施工合同)。
那年那月99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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