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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爱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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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26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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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6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检查时间从2017年11月1日开始至2018年6月30日结束。

 楼主| 发表于 2017-12-26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二)供气企业价格及收费行为

  1.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销售天然气的行为;

  2.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取费用的行为;

  3.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行为;

  4.燃气管道安装工程中的乱收费行为;

  5.继续或变相收取国家或地方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的行为;

  6.其他价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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