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一句话对当事人来说也许就是一场灾难,他们大权在握,又和老赖勾结,对当事人就是灭顶之灾。我的委托人长期同他们理论为了争取公平公正争取合法正规,得承受来自他们多大的压力,实在走投无路申告无门,才做出那种荒唐的事。为了引起媒体大众对冤假错案的关注烧了一床棉絮角角就构成放火罪危害了公共安全,涉嫌放火罪,覇押长达四个月,受害人变成了危险份子。他无权无势能危害到谁,那些有权有势的人不是危险份子吗?假错国家和法律的名义口口声声合法正规,以言代法,假冒国家工作人员,变卖查封财产,恶意虚假诉讼通过离婚转移财产。他们手里握着权柄握着公章,却是个人行为,请问问广大网友他们有危害吗他们危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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