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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为医保所困

[群众呼声] 高不可攀的成都医疗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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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8 18:1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商业 保险还是有用,社保之类的看个人吧。   我所知道的是。有钱人大都购买了商业险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2-18 19:32
我是渠县望溪乡张庙村6组张志明,以种地为生,家庭经济来源少,我儿子患精神分裂症12年,长期要吃药控制。乡上说今年取消他的低保,我家的这种情况没有什么民政救助。求助无门。

发表于 2017-12-18 19: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全国医保部门是不是一家人?

发表于 2017-12-18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表述理由不对,要是说成在北京出差,这理由绝对充分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20:26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山光头佬 发表于 2017-12-18 19:59
楼主表述理由不对,要是说成在北京出差,这理由绝对充分

也没有用,回复就是如果不是退休后申请了异地医保,其它的都必须是抢救才可以报销。而且还要看你是啥病,值不值得抢救。这就是人为操作的问题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12-18 19:32
我是渠县望溪乡张庙村6组张志明,以种地为生,家庭经济来源少,我儿子患精神分裂症12年,长期要吃药控制。 ...

同情。多申诉吧。肯定有开眼的大老爷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麻辣16EIF4 发表于 2017-12-18 19:49
请问全国医保部门是不是一家人?

是啊,其实它报不报销,在外地的人有病还是要治。如果这种不合理的地方法规能因为民众的呼吁得以改进真正为民服务,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2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一笑呵呵 发表于 2017-12-18 18:16
所以商业 保险还是有用,社保之类的看个人吧。   我所知道的是。有钱人大都购买了商业险的

是的,商业保险也有,其实没指望着报销多少钱,就是觉得不合理。这么多年我都是自己自费看病的,这次住院时打了咨询电话所以才准备齐了材料,没想到最后他们还是不批准,并问我咨询的是哪外,叫啥名字去找那个人报销去。这是什么玩意儿态度啊

发表于 2017-12-18 20: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和 打交道,你交钱是应该的,如果你报销就要按照它的条款来,还得听它的,社保不想交还不行!这是社会的进步了吗?还人性的退化,各个职能部门协调出了严重的问题,甚至可以说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狸牧歌 发表于 2017-12-18 20:37
和 打交道,你交钱是应该的,如果你报销就要按照它的条款来,还得听它的,社保不想交还不行!这是社会 ...

有关系的就好说了,不合条件都能报。主要还是在老百姓面前作威作福。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阿狸牧歌 发表于 2017-12-18 20:37
和 打交道,你交钱是应该的,如果你报销就要按照它的条款来,还得听它的,社保不想交还不行!这是社会 ...

希望可以推动这些民生政策落到实处。说这句话我非常的力不从心。咋就这么没自信呢{:3_45:}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8 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山光头佬 发表于 2017-12-18 19:59
楼主表述理由不对,要是说成在北京出差,这理由绝对充分

谢谢你的探讨。其实我发贴子就是希望得到官方的解释。和我讨论的人很多,省内的QQ群大多数人不知道是这样的政策,而我北京的社区网我这个话题也今天热议了一天,他们都表示不相信成都是不认急诊的。这个事实说明成都的社保是落后于全国的。所以我很悲哀。我可以大不了把社保移到北京来,但是还有多少人根本没地方接收而人又不能在成都生活的啊。他们遇到这样的事怎么办啊?

发表于 2017-12-18 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第十五条 (不予支付情形)
  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一)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和诊疗项目、医用材料目录和支付标准范围以外的医疗费用;
(二)工伤(职业病)、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四)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
(五)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六)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及因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第三方责任等引发的非疾病医疗费用
(八)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九)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医疗费用。
  交通事故能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肇事方逃逸或无第三方责任人的相关证明,且没有获得相关赔偿或补偿的,其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列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

   上述规定就是不能报销的政策依据。这个文件没有作废,所以坚持原则的有关工作人员都不会给你报销的。中央授权给省辖市(地级市)制定医保办法,所以这个办法是合法的。其他省市的办法对成都根本没有作用。即使今后成都修改了医保办法,过去发生的也不能报销。不要再为难医保局工作人员了。

发表于 2017-12-18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查了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基本上和成都一样,并不是网上支持楼主那些人热议的,他们也不十分了解医保政策,想当然的说一通。

发表于 2017-12-19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17-12-18 22:43
查了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基本上和成都一样,并不是网上支持楼主那些人热议的,他们也不十分了解医保政策,想 ...


应尽快废除成都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54号)

发表于 2017-12-19 07:42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不是说医保可以异地结算吗?看来也是然并卵

发表于 2017-12-19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的医保是最老火的,咋们凉山的医保也老火。反正领导在那里看都可以。

 楼主| 发表于 2017-12-1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欢愉爷爷 发表于 2017-12-18 22:43
查了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基本上和成都一样,并不是网上支持楼主那些人热议的,他们也不十分了解医保政策,想 ...

你把北京的贴出来啊。你的意思无非就是成都医保政策是走在国家前列的呗。什么叫为难工作人员?如果你代表的有关部门,我可以接受你给我的科普,因为我要的就是一个政策解释,而不是要它多少钱。因为我质疑它们08年的文件使用的合法性。

发表于 2017-12-19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说这话的人开了嘲讽技能——“你进ICU了吗?危及生命危险了吗就想来报销?我们四川医疗这么大的缺口你们想来报就报吗?”说话混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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