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民办小学教学点的教师应该是临时请的代课教师,属于社会力量办学,不是民办教师,不要混淆概念。
国家承认的民办教师就解决完了。主要方法有两个,一是规定期限内拿到中师文凭的并经考试合格录用为公办教师,二是规定期限内拿不到中师文凭按政策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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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年8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人事部、财政部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和加强民办教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关、转、招、辞、退”五字方针。
■1994年的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明确提出,“争取到本世纪末基本解决民办教师问题”。解决民办教师问题从此有了历史性的转折。
■1997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各级人民政府也加大了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工作力度,使民办教师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1999年至2000年,全国有25万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民办教师逐渐退出讲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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