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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营山县全体村级民办教师的联名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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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12:20
临聘人员的工资真正均衡了,每人每月2200,但国拨款大部分不见了,可笑不?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12:33
你们什么叫临聘人员你们都不懂吗?你觉得划算你就教,不划算你就不教,有没任何人强迫你教。你不能跟公办老师比,早期得公办老师是靠自己十年寒窗苦拼的,前些年人家是花了十几万买的,近两年大部分是通过考试转正的。你们既没通过考试,有没花钱买,是不能和公办老师比较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12:36
营山这些当官的咋个为人民服务的哟!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12:39
工资低了你不教就是,又没谁强迫你们教,什么叫临请人员你们不懂吗?自己要那么下贱,没办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13:49
营山既然能根据实际情况出整改方案,也可以出文件妥善解决这群弱势群体的诉求呀,怎么以没有文件依据为借口不给离职补偿呢?渠县都能以每一年工龄补偿一个月工资解决社会力量办学老师,我们县就没文件依据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19:13
可恶!太污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19:20
县委县政府应该给予民师一定的关怀,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奋战在偏僻山村,很不容易,当领导的不要存天只知道享乐!看看吧!现在一个小小的营山有多少星级酒店、洗浴中心,他们在为普通百姓服务吗?

发表于 2017-11-20 20:4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辅警比临请代课教师辛苦得多,常常不被人理解,伤心还伤身,也才这么多,要知足,不干可以走,没人不放你走。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20:53
营山的贪官真无耻,把各个村上教学点的钱:,都吃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21:07
营山贪官就是多!为留守儿童服务的钱也敢贪!悲哀啊!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21:10
愿营山县委,县政府及县教育主管部门给这个群体的人一个合情合理的解决之法。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22:01
  领导、网民朋友等:营山县民办教师的呼唤

    我们是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农村基础教育的同盟军——民办教师,历经数十年的辛路历程,我们的称谓也经历着不同的变化(民小教师——代课教师——民办教师),在物质和精神上都微不足道的平凡的岗位上,我们因热爱而坚守,从未放弃!现就营山县政府、教育局对全县144个民办教学点整改及所为作如下申诉:
一、 霸权立威、强权清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条之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国家对民办教育应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教育法》第28、33、81条也对教师的合法权益作了明文规定。但是,营山县教育局既没有进行民意调查,也没有举行民办教师听证会议,而是一纸文书强行清退。这种行为如何能体现社会主义价值观——民主与平等?
二、 巧立章程、谋取利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国办发[2012]48号)要求: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并切实落实。中心学校不得以统筹的名义截留、挤占、挪用、克扣、村小学和教学点公用经费。《教师法》第38、39条也同样对侵犯教师合法权益作了明文规定。但是1、自2010年国拨款以来,教育局借口均衡民办教学点教师的工资每个教学点每年克扣了2000元;2、借口教学仪器、体育用品等收取人头费,时至今日被清退了仍杳无音信;3、教育局一会儿拟定个文件五,一会儿拟定个文件六的费用发放标准,致使有些办学点领到的国拨款一半都不到,到目前为止有被截留七八万的,也有十几万的不等,国拨的公用经费与他们实际报酬相差数万,去向归往何处?原以为清贫、拮据的生活有所改观,但是,被一瓢水从头淋到脚,拔凉拔凉的。这种做法又怎能体现社会主义又一价值观——法治与公正?
三、 恐吓威胁、强权执政:《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4条之规定: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报审批机关核准。第5条之规定: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国家保障民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国家保障民办学校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但是,教育局以不办证、不拨款威胁办学教师签订终止办学申请书,以办学条件不具备恐吓办学教师不签字就表示自己自动放弃。这种所为如何能体现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谐与友善?
四、 滥用职权、不择手段:《民法》指出:国务院及其教育行政等有关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依照本决定实施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时,应当充分考虑有关历史和现实情况,保障民办学校受教育者和举办者的合法权益,确定民办学校分类管理改革平稳有序推进。但是,营山县政府利用职权号召动员各乡镇干部,让目前在民办学校读书的孩子下期必须到中心校读书。这种釜底抽薪、卑鄙无耻的小人行径又如何实现中国梦的伟大复兴?
五、推诿 搪塞、卸磨杀驴:1、多年以来,说到责任全由自己负责,因为是“独立法人",谈到报酬则是文件规定,还给我们安了一个“自然人”的帽子,荒唐之极。2、二三十年前,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哪里需要我们就到哪个村去,原先营山一条街区区万人,而今发展成近百万人的繁华都城,而我们却成了有的人攀龙附凤的眼中钉、肉中刺。我们成了脱贫摘帽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绊脚石 ,滑天下之大稽不! 3、廉价聘用,目前临聘人员的工资(每月2200元)全年还不如别人的绩效工资。我们不是官二代或富二代,我们每天辛苦工作换取的一点酬劳在那些官员眼里屁都不是!到如今家有老小,无生活养老保障,被营山县教育局冠冕堂皇地无情地抛弃!真正应验了那句古话:“鸟尽弓藏,兔死狗烹”,又如臧克家先生笔的“有的人”。钱权时代在营山没有第二了。方案刚一下发我们已向县政府、县教育局和营山麻辣社区多次诉求均无果,在万般无奈之下我们只好向你们诉说,希望你们为我们数十年日夜坚守、清贫生活而呼唤;为我们数十年劳心费神、青春付出而呼唤;为我们数十年风雨兼程、寒来暑往而呼唤,给民办教师一个合理,充满人文情怀的回复和关爱,还营山一片蓝天!                    
营山县全体民办教师敬上 201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22:03
营山县本身就是强权执政,还冠冕堂皇地说依据什么法规?真可笑!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22:10
胡乱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0 22:12
不坑你民办老师坑谁?又如何促进营山县五彩斑斓的夜生活呢?

发表于 2017-11-21 01:51 | 显示全部楼层
再亏都不能亏教育~百年树人~教育产业与人的素质挂钩~支持老师维权~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1 04:14
老师们多次诉求离职补偿,教育局都说没文件依据,请问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是男满60岁,女满55岁。你们又是根据什么文件依据规定,男55岁,女满50岁就不聘用了?人家教书育人几十年,就这样被清退了,人到年老,生活无着落,你们为什么不出文件人性化的,适当的给以离职补偿呢?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2 09:44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2 11:25
天理何在?教书几+年今年整改一年的社保都舍不得买完,只买9月到12年,谁制定的政策,段灬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11-22 11:36
现在的领导太他妈心黑了,应该全他妈突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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