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大帅帅”网友:
感谢您对蓬安环境卫生工作的关注,您于2017-10-8 16:56在蓬安论坛发表题为《为了大美蓬安形象.再次给蓬安环卫局致公开信,,,,,,!》的帖文,我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我们一定教育环卫工人,做好自己的本职工,加大清扫、清洗力度,提高保洁频率,发现一处清理一处。
2、大美蓬安的形象需要广大市民共同维系,根据《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城市建成区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居民饲养犬、猫等宠物应当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影响城镇环境卫生。对宠物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在此我所也向广大养宠物的市民呼吁:爱宠物,更爱环境,主动即时清除自己宠物产生的粪便。珍惜环卫工人的劳动成果,不为大美蓬安形象添堵。
3、我所将及时向相关执法部门汇报,请求相关执法部门对城内宠物散养、宠物主人对宠物所产生的粪便不即时清除的进行相应的处罚。这样从源头上杜绝宠物粪便到处都是的这一现象。
再次感谢您对环境卫生工作的关注与监督。
蓬安县环境卫生管理所
2017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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