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上访,四川芦山县的精准扶贫成精准报复
实名发帖:高应华 身份证:513127197603050614关注电话:15181242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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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大川镇快乐村柒树坪组16号村民。
四川雅安市“5.12”地震已经发生过去数年了,我不怕天灾但我承受不起人祸。在这场地震中,我家的户口被地震整掉了,我家应该享受的灾后重建等补助被他人领走了,我从地方告到中央,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一次次的监督到了雅安市都被搪塞过去。
地震整掉了户口,地震发生之后我家就为了户口问题走上了上访之路;地震整掉了户口,四川雅安市委书记能否为民做主?
自从我响应国家号召从信访到网访之后,四川雅安市的市委书记没有一点为我作主的反应。我得到的又是新一轮的打击报复。当地的一些黑恶势力人员在一些公众场合放话:他再乱发帖就他当成疯子抓起来。
为什么我依法从信访到网访会遭遇如此报复呢?
国家的精准扶贫一到我家就为何成为走形式呢?
2016年,我家被定为精准扶贫对象,政府对我家的承诺是: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有饭吃,有衣穿……
但是,我家现在遭遇的是不断上访,因为我家就是没有饭吃没有房子居住。
政府将我家的房屋修建在一个非常危险的地段:房屋下面就是电站贵人遗留下来的几十米长四五米宽七八米深的大水潭,西面是一条大洪沟--被电站渠道挡住去路的大水沟……
就是这个危机四伏的住房,政府也是以我的父亲的名义修建的,把我从户口本上踢开,政府官员威胁我的亲戚出钱帮助他们修这个政绩工程--窝居。
请问:我的住房呢?为何要把我从户口本上踢开?难道就是因为我上访这样报复吗?我住的,吃的在哪里?我的保障在哪里?
4.20地震,我本来按照你们的政策,我是一个独立的户口,应该有一份国家补助,你们政府官员又找借口找理由吃了我的补助,强行把我尸化父母绑定在一个户口本上,而今天你们又随意的又把我从户口本上踢开不管我的死活?
5.12地震资金物资被吃没人管,4.20地震资金物资被吃没人管,难道国家信访在雅安大川就要被官员更改吗?上访者就应该遭受这样的报复吗?2016年,据当地官员说,省纪委到过大川调查过,说他们政府官员没有违法乱纪的事!请问:根据相关规定,如果真的省纪委来过大川调查,我当事人都不知道,这样的调查合法吗?只听作员的一面之词的调取证能有可信度吗?官员串通报复还能说真话,实话吗?纪委为何不来看事实,看现场?看真实情况啊?
关于地震到来之后,我一家的户口发生了改变问题:
请看政府的回复:正附号公然分开还说合理合法;在中国根本没有正附号随意分开的,父、子、孙才会存在正附关系,不可能把一个独立的村民户做成16号附1号,况且王玉兰是外村来的,以我父亲她是属于远房的孙媳辈份再说,你们说的是5.12之前的情况,谁知道是真假呢?现在小学生都知道“顺序”两字爷爷变成16号附1号,孙子变成16号。难道芦山大川这些当官的家是先有孙子,才有你老子,再有爷爷吗?根据中国法律或者惯例具备我家一来就成为附1号的条件吗?
再说我二姐家的认定问题,我们自己根本不知道,发帐篷、发物质才知道是独立户,地震专家来勘测时,是你们政府出的户口资料,发放各种物质时是你们政府发的户口资料,为什么会出现,一而再,再而三的发出去又收回来又不认账的事情呢?况且当时是镇县官员联合作战,难道官员有病都看错了吗?牟乃军一来找他管亲就把资格及物质等东西就给他了呢?
再说我大哥的户口问题;当时书记、镇长很多官员现场当着很多村民都说了,只认户口本,拿的出来就认是搬迁户,为什么拿出来就不认了呢?别人两口子分开都能享受到搬迁补助,而他却要找借口说他不长期居住16号附2号呢?这正常人都知道性质一样的两家人待遇却截然不同,况且16号不可能凭空跑到王玉兰的名下。
地震过后,我们一家在人祸的水深火热之中挣扎的问题。
物质大部分是享受到了。可是有人冒领却不了了之。
自从2009年元月19日从县上拉回来的物质就不发给我家。而在大川镇政府2009年3月17日给我的书面回复却是信口开河,偷梁换柱说成是2009年1月10日那天发的棉衣棉裤问题。
不是我家不去安置点,正常人都能看出政府官员的所作所为存在问题,问题棉衣解决你叫我们如何去安置点建房呢?按照统一规划要求建起来的房子最多住五个人,我家七个人是一户又合适吗?正常吗?官员们不用狡辩说十个人都能住!这里不是建的窝居!
我家地基呢?为什么要为了政绩工程强行占用来修成商品房炒卖?
既然政府有钱修起来炒卖,为什么不让我们这些强行搬迁户住呢?为什么强占宁可修来卖也不管我家的死活住到今天?难道南京地调专家是假的吗?说那里是危险地段是假的吗?其他搬迁户是否也搬错了呢?
4.20发生过后,我短信联系当时镇长说5.12建房的两万多块钱(一户的)还在让我们办理相关手续可领,为什么最后又不认账说没有呢?这份钱又跑到哪里去了呢?
从文件当中看出,两口子都能分户成为独立户,为什么我高应华要求与父母分户,要报复不给办呢?况且分户申请已具有三级公章已具法律效力,由此,我从5.12过后是具法律效力的独立户,但是4.20不以户口本享受灾后搬迁补助(以独立锅灶)。
本人自从读书出来过后就是一个人生活,我有独立的锅灶,请问官员们:活动的炉具是不是灶具,能做饭吃吗?所以,说到4.20我应该有一份抗震救灾补助,为什么全部给我吃完了?况且我父母这个货币安置又合理吗?本来就是5.12的搬迁户滞留至今,没有官员受到惩罚,无视贫困村民的死活还成为合法还有功了吗?货币安置又合法吗?凭什么继续住在本来垮塌悬空的屋子里呢?我本来知道他们又是在搞 政绩工程,他们多次诱骗我家人、亲人签署一个协议,让他们的做法得以合法化(我多次反对无效,我在外省上访的路上)。
政府官员在发国难财,我实名举报遭疯狂报复
通知当中已公示“就是开垦费7500元”为什么今天依然在狡辩,你政府今天要以没有依据的所谓界线,什么时候指定的界?当年的经度是多少纬度又是多少?当年指的界你却以今天的河?合理吗?我们开垦数十年种了数十年征用是劳动所得,为何要助长不劳而获的风气呢?管理者?他们管理什么?空旷的河滩,你管理什么?有草有沙有石,你是洗石头?还是洗沙子还是养野草呢?况且剩余的那3500元并没有发到别的村民。如果你政府要支持不劳而获出现所谓的管理费,那你另行支出,跟公示的开垦费无关。
关于政府官员强行为电征地,电站以500元/亩的标准就买断了土地,协议是你们政府参与出具,强行征用,作为我家坚决不同意还是在你们政府的指使下进行强行施工遗留问题至今无人关注,十多年的危险无人重视
关于“林地被牟乃波一家霸占”一事,我家的承包地是允许砍增种地,我家也种了很多年,双方都无纠纷,就因为牟乃波家管亲出现在政府后才出现强行霸占,并出具非法的处理决定,我们不知道-因为只靠那个非法的所谓“处理决定”是不可能办下合法的林权证的,我家没有签字他家为何能办下?
关于“乡村公路...”一事,我家阻挡是阻止涉嫌腐败工程;正常人都知道修路肯定要沿比较坚实的路基修。而此处非要走我家滑坡体上修堡坎而留出坚实的老路基,是你们政府派出所指使暴力施工,并非我家心甘情愿。历年毁坏的土地如今也可以看得到,从未得到合理补偿。
关于“精准扶贫”一事至今也只是挂牌而已,就这样的我能脱贫吗?上面写的脱时间为2016年,我家现在脱贫了吗?
我上访返贫欠下巨额外债,又借钱开面馆年租一万元,快一年了房租都还挣不够,何来的收入呢?
你们政府提到的种植和养殖,请问我家快八十岁的父母能实施吗?我也不知道,也不懂这个养殖和种植。我既然是贫困户村民,至今无吃的无住的,生活无保障,我申请低保,为何说村组评议不通过就不行呢?村民评议在我的这个问题上是存在强烈主观意识与我的实际情况本来就不符合,为何你政府不纠正?你们政府对家里情况应该很清楚,况且这也和扶贫相关挂钩啊
粮食直补以来,我家从未拿到过一分钱,请政府给与合理解释!
关于这个《实体性受理告知书》与《芦山县川镇人民政府文件》在程序上就不合法:前者时间是在2016年8月26日,政府却与文件同时于2016年9月22日下午才送到我手中;再看文件2016年9月25日印发,9月22日下午就给我了。能够做错如此程序不合法的《文件》与《告知书》的政府官员出具的材料有可信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