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5日开始,遂宁市交警支队将在城区开展为期半月的车辆乱停乱放、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酒驾、毒驾等专项整治;遂宁交警直属一、二大队将加强人力客三轮车和接送学生的电动三(四)轮车管理,迎检期间人力客三轮车、电动三(四)轮车一律停运;同时遂宁市交警支队将加强交通事故处理、电三(四)轮整治、不文明执法等方面不稳定因素排查,发现苗头先期处置,对城区临时停车位进行摸底排查,加强小街小巷车辆乱停乱放监管。
同时,遂宁市公安局昨(5)日发布《遂宁市公安局关于在市城区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笛)的通告》,《通告》明确了机动车禁鸣喇叭(笛)区域,对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鸣喇叭和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违法使用警报器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通告自2017年9月15日起实施。
机动车禁鸣喇叭(笛)区域:
东至原国道318线永盛桥头至灵泉寺入口路段(不含),南至南环路(含)及城南立交桥(含)、河东新区五彩南路(含),西至遂回高速公路罗家湾入口(含)、向山路(不含),北至先锋桥(不含)、河东新区旗山路(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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