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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声回应] 来乐山旅游的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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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是2017年8月5日到乐山沐川龙门大峡谷漂流的。以下为事情经过:
     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到下码头景区,车停在景区收费员指定的位置,并缴纳了10元停车费,收费员给了停车票,停好车后,由于是漂流,不好随身携带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所以全部放在车后备箱,因为有收费员收费,想着有人守车,所以就放心的进去漂流了。
     当时进游客中心换了门票,换好衣服就在游客上车点等待景区转运车,到达漂流地点时间大概在下午4点30分之后,然后顺利坐上漂流船开始漂流。漂流完后时间应该是6点之前,然后在车上拿衣服换,此时都没反现有何异常,直到换好衣服并休息了一会的时候,开始找手机,同时发现包里的钱不见了,随后通知同车朋友,我们一行5个人,两队夫妻一个男性朋友。结果全部朋友钱包被洗劫一空!连几枚硬币都拿了,慌乱当中然后开始清点被盗物品,我们车被撬了,总共现金损失在1万左右,一部r9手机价值2800元,一部小米手机价值1200元,一部尼康单反相机d7100价值7000,一个600元的墨镜,一个3660元的墨镜,随后我打了110,当警察联系我的时候我得知原来警察在上码头景区出警处理跟我一样的车被撬,被盗事情,随后另外一个警察到我停车位置拍照,问询,再然后警察说一起到上码头和其他被盗车主一起协商,当时已经8点多了,此时景区有个负责人说停车场是承包出去了的,要找承包停车场的老板协商,之后警察联系了那个老板,对我们说去派出所立案等老板来派出所协商,等了好一会人来了,来了后去另外一个办公室和警察协商,后来警察出来和我们说老板同意一个车补助300元油费,我们被盗车主没一个同意,之后又说先把案立了,老板回去再想想怎么协商,一星期后给我们回复结果。结果就是我们等了一个星期没有任何消息,直到今天13号,其中的一个乐山当地被盗车主又去到景区要说法,而我因为出差无法和他们一起,不得已叫了我老婆和一个朋友立马从自贡赶过去,可还是晚了半小时,乐山被盗车主得到了赔偿金,而我们再去景区时,对方就不认账了,说处理好了。理都不理我们!再此我想问下派出所的警察同志,我们是一起立案的,为何你们在在赔付乐山被盗车主现场的时候没有给我一个电话通知?等我打电话问你的时候你跟我说你们派出所没有义务告知我!这就是外地车主的待遇?歧视外地人?而后在我和景区理论为何不赔付我的时候你们警察帮我说了什么?景区负责人当面不认账,而此时你们又做过什么?明明赔付乐山车主你们都在现场,现在景区在对我就是耍赖不认账的情况下你们又做过什么?这我感觉就是歧视外地人,况且还是兄弟城市的外地人!人生地不熟的地方,找不到地方申诉!深深的无助以及无奈!

   在此谢谢大家的关注,同时对于这篇文章的真实性,我愿付任何法律责任!这绝对是真实的!写在这论坛希望可以有人帮帮我们!希望大家转发,可以帮我提些处理建议!再次谢谢大家……
                                      2017年8月13日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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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备注:楼主在麻辣社区发帖后,引起了当地相关部门的重视,现在已成立专案组,沐川县公安局http://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8月17日回复,内容见3楼。8月23日,楼主在4楼跟帖发布了此次事件的最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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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8:10 | 显示全部楼层
套忒 发表于 2017-8-14 12:50
果然。那些丢100块钱都马上给你找回来的段子。只能发生在电视里

呵呵,是的,今天派出所联系我了,回复我现在已经成立了专案组,期待,。
发表于 2017-8-1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下雨天1257455 发表于 2017-8-15 18:10
呵呵,是的,今天派出所联系我了,回复我现在已经成立了专案组,期待,。

感谢您对我们沐川县公安局工作的支持与理解,也感谢您对我们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我们民警正在加大马力破获这几起盗窃案,案件进展我们会随时与您保持联系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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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23 18:23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各位网友!
     事情最新进展如下:

      2017年8月13日,在和我共同报案,并在一起到派出所立案的另外一个乐山当地被盗车主,与8月13日到景区再次找景区,和停车场承包人协商,他们的协商结果是景区和停车场共赔付了5000元,大概为其损失的50%。其过程也相当的艰辛,过程我了解一点,就不详细说明了,因为当时赔付的时候我不在现场,以上所说为我在和被赔付的被盗车主电话中所了解的,赔付的5000元为垫付金,也可以理解为保障金,条件是如果警方以后破案后,在被盗车主找回损失后,再返还给赔付方。我因为出差,当我赶到的景区的时候他们已经协议,协商好了上面所说的方案,当我再找景区的时候,负责人已经不理了,再之后负责人出来过后对我说,这个事他们已经处理完了,之后就走了,因为当时已经晚上了,眼看无结果后,我只能选择回家。并想着下个星期再来。这就是事情发生后对第二个星期的维权结果。直到再下个星期。。。。

         2017年8月19日,我们两个车,4个当事人和3个朋友再次到景区,到的时候大概12点,到的时候我们本着平静的心态再次到景区办公室寻找负责人,再请求办公室小妹帮我们联系负责人,再联系了10多分钟后来了一个经理,我们表明来意后,对我们说了一句,我去年不在,现在刚来,对事情不了解,随后就下楼了,也没说什么就去和景区工作人员聊天,之后没有再对我们说什么了。我们眼看着又是这种耍无赖的情况下,被逼无赖的情况下,我们也只能采取用车堵门,和堵漂流口的方式,希望能逼着景区负责人以及其它相关负责人出来面谈。(本人也知道堵门这种方式不可取,可也想不出其它办法来)这样做的目的就是希望负责人能出来大家心平气和的协商这件事情。  

     可事情接下来完全就是往另外的方式走了,在我们4个人在漂流口的时候,民警还没到,景区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一行人,大概6人极度嚣张的跑下来,并边走边喊着要放倒我们4个人在这里,还说到随便弄我们,出事他负责!(后来得知说这句话的就是景区的负责人,王姓)然后就强行拉拽,拖我们,并一边继续叫嚣着要放倒我们,这过程中我老婆受伤,倒地。我头部受到撞击,脚部有擦伤,这过程中,一个朋友在用手机录像,也被强行抢去手机,并删除了录像。之后可能是派出所民警到了,那些人全跑了,等了有好一会120到了,把我老婆用担架抬上救护车,随后我被搀扶到救护车旁休息,之后看见来了一批警察到景区办公室,可能在了解情况,在我老婆躺在救护车上的接近40分钟里,景区并无人陪同救护车去医院救治,连急救医生都问了几遍,怎么没人陪同去医院,后来在我们多次找警察的情况下,景区才派了一个跟去医院。在我们受伤过程中,听我朋友说我们的两个车也被景区叫来的十几二十个人砸了,轮胎也全部被尖石头划伤,气全部放掉了,也在用手机录像当中,手机被摔。试问这样一个流氓黑社会团伙性质的景区是怎么正常营业的?这样一个对游客人身安全,以及财产安全得不到保障的景区是怎么取得营业手续的?而且该景区据我所知的经常发生游客漂流中受伤以及被盗的情况,派出所说这景区,一天出警几次。可人家还是开的好好的。在此我想问句,作为景区的上级监管的旅游局和其它相关部门是让他们营业的。

        再说回之后的事,在我老婆送去医院后,我们和沐川县旅游局的朱主任,和景区负责人又到了当地派出所,一边做笔录,然后调解。当然结果是调解不成,并出具了停止调解协议书,大概意思也就是,调解失败,建议我走司法程序。在调解过程中,景区停车场负责人还是不承认我的车是在景区停车场被撬的,并说他们收费人员都是晚上7点过后,在停的所有车走了后才下班的,反正就是抵死不承认,后来我们问了派出所出警到现场的时候拍的相片的时间是6点21分,景区停车场照样还是不承认,说他们不知道还有我这车被撬。作为受害者,难道我发现车被撬了,钱和物品被拿了,我第一时间不该报警?该先报停车场??终止调解过后,笔录闻讯完后已是晚上7,8点了,天已经黑了,我老婆在医院做了一系列的检查,费用花了1700左右,景区陪同的人开了钱,还无结果的情况下就早跑了。随后车在修理厂修好后,派出所联系景区人付账,可最后也没人过来。在我的印象里,你打了人,砸了车,而且事实证据清楚的情况下还要受害者自掏腰包?这么目中无人的景区,我还是第一次遇到。不知道各位网友你们遇见过没?最后派出所告诉我,他们调查后,等有结果后通知我们。这就是事情的大概经过。。最后本人保证以上所说,所发生的均为真实的。


                        备注:论坛的编辑,您好!因为事情发生后,事比较多,以及后续事情等等关系,导致今天我才整理,并发帖。以上所说,人受伤,以及车被砸,均有视频为证的,因视频较大,不好上传,如有需要,私下联系!      

                                                                                                                                                    2017年8月23日



 楼主| 发表于 2017-8-13 19:1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各位网友帮我顶起来!谢谢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08:31
这个不应协商!而应立案侦查!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08:49
继续找警察
发表于 2017-8-14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找警察的上级,这种事儿真是够气人的。
发表于 2017-8-14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7-8-14 12:0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哪里的警察都是一样的,乐山整体的治安还是非常好的,出行这些都要自己注意了,车里不能放贵重物品

发表于 2017-8-14 12:50 | 显示全部楼层
果然。那些丢100块钱都马上给你找回来的段子。只能发生在电视里

发表于 2017-8-14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教训,大家一定要保管好呀
发表于 2017-8-14 16:38 | 显示全部楼层
景区管理不力有责任,可以起诉他们,至于警察,确实没有义务告知你,这是你和景区之间的事情,警察有自己的职责。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6:45
能动手就动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8-14 18:51
真有此事,把派出所打一顿,把场主场地没收,丢到河里喂鱼。

发表于 2017-8-14 2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场收费停车,就有义务看管好你的财务,东西被盗,停车场应该赔偿。

有个疑问,没有当事人的签字,案子是怎么会结的。

发表于 2017-8-15 0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场只管收费,车辆损坏财物被盗基本都不会管,我们这里更日白,有一个车主停车被收了费结果还吃了一个交警罚单,一样自认倒霉,感觉现在开车出行就是个弱势群体,防各种罚款,防各种碰瓷。

发表于 2017-8-15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停车场对车辆内物品有无保管义务,法律目前暂无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如果通过破坏车辆来进行盗窃,那么停车场是要负责任的。这种情况下,楼主有权向停车场要求赔偿。如果车辆无损,是正常打开车门拿走的物品,则停车场不负责任。建议楼主报案后等待公安机关的处理。

发表于 2017-8-1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打市长热线撒  12345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7: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社区手机用户 发表于 2017-8-14 08:31
这个不应协商!而应立案侦查!

8月5日晚上已经立案了,问题是不敢保证什么时候能破案,我怕时间拖长了就会不了了之了。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8:12 | 显示全部楼层
1439451226 发表于 2017-8-14 13:05
教训,大家一定要保管好呀

去了那么多地方旅游,外省都很多次,可没想到在省内,还离家只有180多公里的乐山沐川县发生了这种事,所以大家出门在外一定要小心啊

 楼主| 发表于 2017-8-15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能动嘴别动口 发表于 2017-8-14 16:38
景区管理不力有责任,可以起诉他们,至于警察,确实没有义务告知你,这是你和景区之间的事情,警察有自己的 ...

如果要用法律维权,一个是时间,一个是举证,有那么容易?现在景区都已经不认账了,耍无赖了,另外我们3个被盗车是一起立案的,在赔付乐山被盗车主的时候电话告知我一下有那么难?既然是一起立案的,为什么单独又要把我抛开不一起处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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