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公司又派遣两个人来我们车队突悠职工了,,中心就是先哄到平台再说,其实公司只需要正面回复这封信不行吗???
还有你们口口声声公司法,那请问现在的巴运集团除去名字,那一样符合公司法??那一样符合公司单程??是工商注册8、9个人?还是一届董事会当7年??是董事长与职工缴一样的钱却领20多倍的年薪??还是当了官除了主动辞职的就是一辈子是官的??
还有: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五条 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巴运集团的董事们还要当好久?是什么理由胆敢不换届??)
还有:按照公司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转让平台是什么方式??)
还有:按照公司法,第二十一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封信反映的几个车站的问题应该谁解释??谁负责??为什么就敢一直不理??)
还有:按照公司法,有没有一边喊买卖自由自愿,一边又规定只能内部转让,买的还最多只能买60万(如果有人想多买点好多承担责任,是不是就永远不能更改现在的利益集团)
所以说,巴运集团其实还是一个二衣子企业!现在就是有利的就是公司法,莫利的就是历史原因。看你几爷子咋办
所以说还是要把这封信让退休职工代头,大家都实名签字,实名举报,总会有人答复有人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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