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开始通过斑马线,所在车道车辆和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行人到达中央绿化隔离带或双黄线,下一车道车辆必须让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道路中央有双黄线或隔离栏,无绿化隔离带,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必须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红灯亮时,右转弯的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遇到有行人通行时,应当停车让行;在有多相位信号灯的路段,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也不得通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右转车辆必须让行;行人步入斑马线,车辆行经交叉路口转弯时,左转车辆必须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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