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们好 我叫巨能勇、妻子肖尚碧。我入党四十年从未犯过错误。野外条件艰苦谁都不愿意去领导没有叫我去我就主动要求去。那里冬天无法工作人撤回基地就我一家看守油库。道路被雪覆盖单位不能送菜。方圆百公里无人烟有钱也买不到吃的。到了春、夏、秋天我们白天加油晚上看守油库无节假日星期天无加班费。我时刻不忘自己是党员。有一次一个老板雇几十台车在我们油库加油。他多次给我们钱其它人都收了而我明知收钱不违法一次也没收。收钱不违法是因为方圆一百公里他无处加油。我们只负责本单位的车辆加油。我们没多收少收他的钱。有一次我们四个职工在野外加油。两人因卖油被判刑另一人因和我一个班受到我的监督才没有被判刑。我为什么这样做因为我是党员。可是党又是怎么对我的呢?我全家在新疆从1985年至2001年没回过老家。1991年拆迁时四川平昌县明知是我的房屋(妻子继承和我买的)也知道我工作单位他既不通知我又无我的委托书就把我的房屋拆了没有给我任何补偿。第二次拆迁时我在平昌政府不和我协商给我一半房产按一半计算也少补我四十万元强迫我签字。整个拆迁过程只用了两小时。我上诉九年平昌县不调查不解决问题我只有请律师从房管局查证据、证据说明政府把我的房屋补给了别人。我向四川巴中市申请复查、巴中市要求平昌县起诉收回房屋归还给我平昌县不起诉。国家信访局和四川省委都不受理。打官司不行。一、国务院信访条例明确规定事实清楚政府应该解决。再说政府拆了我的房屋政府不解决谁解决?我的问题该政府解决不该打官司。二、就算我打赢了官司也得不到补偿。因为巴中市明确告诉我政府不会给我补偿。欺人太甚!他既不给我补偿又不起诉收回房屋归还给我。如果有新闻媒体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我愿意打官司请您们帮帮我吧! 党员 巨能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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